教育硕士报考指南: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是具有特定教育职业背景的专业性学位,主要培养面向基础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需要的高层次人才。教育硕士与现行的教育学硕士在处于同一层次,但规格不同,各有侧重。该学位获得者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既要掌握某门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又要懂得现代教育基本理论和学科教学或教育管理的理论及方法,具有运用所学的理论和方法解决学科教学或教育管理实践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的能力,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按照《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的实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两种证书制度的要求,根据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并结合国家经济、科技和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以及本专业学位工作的进展情况,与有关部门协商,逐步使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成为普通中学专任教师或中、小学管理人员的任职和担任较高职务的资格条件之一。
本专业录取的研究生均为原单位在职定向培养,即录取的考生在学期间不转人事关系,在原单位享受工资等福利待遇。
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学员纳入试点单位的正规研究生培养,教学标准按《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学大纲》掌握,课程学习内容和学分要求按教育硕士各学科方向参考性培养方案执行。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在校累积学习时间不得少于1年。
学员授课采用平时业余时间和暑假集中授课方式,两年完成课程学习。外省市学员到学校集中1年,完成课程学习。
学习年限一般为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