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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A考试数学基础公式与定理汇总(七)

来源:用户上传 上传用户:huihui 发布时间:2018-10-10

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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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角不等式 |a+b|≤|a|+|b| |a-b|≤|a|+|b| |a|≤b<=>-b≤a≤b

  |a-b|≥|a|-|b| -|a|≤a≤|a|

  一元二次方程的解 -b+√(b2-4ac)/2a -b-√(b2-4ac)/2a

  根与系数的关系 x1+x2=-b/a x1*x2=c/a 注:韦达定理

  正弦定理 a/sinA=b/sinB=c/sinC=2R 注: 其中 R 表示三角形的外接圆半径

  余弦定理 b2=a2+c2-2accosB 注:角B是边a和边c的夹角

  公式分类 公式表达式

  乘法与因式分 a2-b2=(a+b)(a-b) a3+b3=(a+b)(a2-ab+b2) a3-b3=(a-b(a2+ab+b2)

  三角不等式 |a+b|≤|a|+|b| |a-b|≤|a|+|b| |a|≤b<=>-b≤a≤b

  |a-b|≥|a|-|b| -|a|≤a≤|a|

  一元二次方程的解 -b+√(b2-4ac)/2a -b-√(b2-4ac)/2a

  根与系数的关系 x1+x2=-b/a x1*x2=c/a 注:韦达定理

  某些数列前n项和

  1+2+3+4+5+6+7+8+9+…+n=n(n+1)/2 1+3+5+7+9+11+13+15+…+(2n-1)=n2

  2+4+6+8+10+12+14+…+(2n)=n(n+1) 12+22+32+42+52+62+72+82+…+n2=n(n+1)(2n+1)/6

  13+23+33+43+53+63+…n3=n2(n+1)2/4 1*2+2*3+3*4+4*5+5*6+6*7+…+n(n+1)=n(n+1)(n+2)/3

  正弦定理 a/sina=b/sinb=c/sinc=2r 注: 其中 r 表示三角形的外接圆半径

  余弦定理 b2=a2+c2-2accosb 注:角b是边a和边c的夹角

  圆的标准方程 (x-a)2+(y-b)2=r2 注:(a,b)是圆心坐标

  圆的一般方程 x2+y2+dx+ey+f=0 注:d2+e2-4f>0

  抛物线标准方程 y2=2px y2=-2px x2=2py x2=-2py

  直棱柱侧面积 s=c*h 斜棱柱侧面积 s=c'*h

  正棱锥侧面积 s=1/2c*h' 正棱台侧面积 s=1/2(c+c')h'

  圆台侧面积 s=1/2(c+c')l=pi(r+r)l 球的表面积 s=4pi*r2

  圆柱侧面积 s=c*h=2pi*h 圆锥侧面积 s=1/2*c*l=pi*r*l

  弧长公式 l=a*r a是圆心角的弧度数r >0 扇形面积公式 s=1/2*l*r

  锥体体积公式 v=1/3*s*h 圆锥体体积公式 v=1/3*pi*r2h

  斜棱柱体积 v=s'l 注:其中,s'是直截面面积, l是侧棱长

  柱体体积公式 v=s*h 圆柱体 v=pi*r2h

  集合的概念

  集合是数学中最重要的概念,是整个数学的基础。我印象中,集合的定义是:集合是具有相同性质的元素的集体。这个定义属于循环定义,因为集体就是集合。我的理解是:把一些互不相同的东西放在一起,就组成一个集合。维一的要求是“互不相同”。集合中的元素可以是毫不相干的。元素可以是个体,也可以是一个集合, 比如1,2,{1,2}就构成一个集合,集合中有三个元素,两个是个体,一个是集合。元素可以是数对,(x,y)是一个数对,代表二维坐标系中的一个点。如果集合中的元素没有共同的特征,要完整地描述一个集合,我们被迫列出集合中的每一个元素,如{一阵风,一匹马,一头牛};如果存在相同的特征,描述就简单多了,如{所有正整数}、{所有英国男人}、{所有四川的下过马驹的红色的母马},不用一一列举。区间是特殊的集合,专门用来表示某些连续的实数的集合。集合在逻辑中的应用也十分广泛,学好了集合,数学和逻辑都能提高,起到“两个男人并排坐在石头上”的作用。

  集合中元素的个数是集合的重要特征。如果两个集合的元素能有一一对应的关系,那么这两个集合元素的个数就是相等的。在我们平时数物品的数量时,说1,2,3,4,5,一共有5个,这时我们就是在把物品的集合与集合(1,2,3,4,5)建立一一对应的关系,正是因为物品数量与集合(1,2,3,4,5)的元素个数相等,所以我们才说物品共有5个。集合分为有限集合和无限集合,元素的个数一般是针对有限集合说的。对无限集合来说,有很多不同之处。比如{所有的正整数}与{所有的正偶数},后者只是前者的一个子集,但两者存在一一对应的关系,因此元素个数“相等”。而{所有整数}与{所有实数}则不可能建立一一对应的关系,因为它们的无限的级别是不同的。对两个无限集合,我们只强调是否能一一对应,不说元素个数是否相等。

  两个集合有交集和并集的关系。交集是同时在两个集合中的所有元素的集合,例如{中国人}交{男人}={中国男人},{韩国俊男}交{韩国美女}={河利秀}。并集是在其中任一个集合中的所有元素的集合。因为集合中的元素不能重复,所以取并集时要去掉重复了的元素,A并B的元素个数=A的元素个数+B的元素个数-A交B的元素个数。

  函数的概念

  如果集合A中的每一个元素,按照某种对应关系,在集合B中都有维一的对应元素,那么这种对应关系被称为A到B的函数。例如Y=2X,Y=X^2都建立了{全体实数}到{全体实数}的函数关系,如果用f代表对应关系,则函数表述为:f(x)=2x, f(x)=x^2。 如果A中的某些元素,不能对应B中维一的元素,则不存在函数关系。比如{所有小偷}与{所有失主},因为某些小偷偷过很多不同失主的东西。

  函数的定义域和值域。MBA数学只考虑实数。所有能使函数有意义的实数的集合,构成函数的定义域,即上面的集合A。F(X)=X^(1/2)定义域为{X/ X>=0},F(X)=1/X定义域为{X/ X<>=0},F(X)=LN(X)定义域为{X/ X>0}。如果函数中同时包括几类简单函数,则定义域是各类函数定义域的交集。定义域按照对应关系,能对应的所有实数的集合,构成函数的值域。定义域、对应关系、值域,三者构成一个函数。

  定义域中的每一个元素,与其在值域中对应的元素,组成一个数对,由二维坐标系中的一个点来表示。所有这样的点形成了函数的图象。图象能直观地表现函数的对应关系,大家应该熟悉幂函数、指数函数、对数函数的基本图象。要求高的同学可以进一步掌握图象的平移、反射、旋转。

  奇函数和偶函数的定义不说了,要注意的是奇函数和偶函数的定义域必须关于原点对称。F(X)=X,X为任意实数 是奇函数,如果限定X属于[-3,5],那函数就不是奇函数了。

  反函数。如果集合A中的每一个元素,按照某种对应关系,在集合B中都有维一的对应元素;而B中的每一个元素,在A中都有维一的元素与之对应。则A到B的对应关系是可逆的,A到B的对应关系是原函数,B到A的对应关系是反函数。对于连续的函数来说,只有蕝对增函数或蕝对减函数,才存在反函数,否则A中必有两个元素,在B中对应同一元素。对于不连续的函数则没有上述限制。

  复合函数。集合A中的元素,按一种函数对应到集合B,B中的相应元素,再按另一种函数对应到集合C,最后形成集合A到集合C的对应关系,称为复合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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