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学资讯 房产估价师 提问
房产估价师 > 制度与政策

2019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最高额抵押权

来源:用户上传 上传用户:2019chenjing 发布时间:2019-06-20

导读:
2019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最高额抵押权

  最高额抵押权

  最高额抵押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最高额抵押是限额抵押,是为将来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是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做担保。

  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是确定的,但实际发生额不确定。 设定最高额抵押权时,债权尚未发生,为担保将来债权的履行,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协议确定担保的最高数额,在此额度内对债权担保。

  《物权法》规定,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通过协议变更债权确定的期间、债权范围以及最高债权额,但变更的内容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

  【例题】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将其拥有的房地产抵押给银行,以担保未来三年连续获得总额1.2亿元的贷款额度,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该抵押属一般房地产抵押

  B.该抵押是最高额抵押

  C.若银行实际发放了1.5亿元贷款,其优先受偿价款为1.5亿元

  D.若银行实际发放了1.5亿元贷款,其优先受偿价款为1.2亿元

  E.该抵押可以不经登记即产生合同效力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最高额抵押权。《物权法》规定,最高额抵押是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最高额抵押是限额抵押,是为将来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是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做担保。设定最高额抵押权时,债权尚未发生,为担保将来债权的履行,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协议确定担保的最高数额,在此额度内对债权担保。

  有下列情形之—的,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1)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2)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3)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4)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5)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6)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参见教材P124。

  【例题】最高额抵押权确定的情形有( )。

  A.最高额抵押权已转让

  B.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

  C.抵押人破产

  D.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限届满

  E.抵押财产被查封

  『正确答案』BC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最高额抵押权。有下列情形之—的,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1)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2)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3)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4)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5)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6)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参见教材P125。

  【例题】甲银行以1亿元授信额度与乙公司设定了最高额抵押权,一年内先后借给乙公司3000万元和5000万元。债务履行期满后,若乙公司未履行债务,则甲银行办理该最高额抵押权确定登记的债权额是( )亿元。

  A.0.3

  B.0.5

  C.0.8

  D.1.0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最高额抵押权。有下列情形之—的,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1)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2)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3)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4)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5)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6)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参见教材P125。

  【2012年真题】根据《物权法》,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不能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最高额抵押权。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范围。参见教材P124。


声明:本站为免费网络服务提供商,网站所有信息均为用户自行发布并由用户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站不对其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者信息违法,请你及时与本站联系删除。

阅读 848 举报

相关推荐
评论0

当前没有评论内容

发表评论 0条评论
42
微博
QQ
QQ空间
微信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