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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城乡规划师《规划原理》:居住住宅场地的选址要求

来源:用户上传 上传用户:2019chenjing 发布时间:2019-06-21

导读:
2019城乡规划师《规划原理》:居住住宅场地的选址要求

  居住住宅场地的选址要求

  1)选择环境条件优越地段布置住宅,其布局应技术经济指标合理,用地节约紧凑。住宅群体组合还应注意功能方面的要求:如日照、通风、密度、朝向、间距、防噪声、环境幽静条件等,以达到居住方便、安全、利于管理的要求。

  2)在Ⅰ、Ⅱ、Ⅲ、Ⅳ类建筑气候区,主要应利于住宅冬季的日照、防寒、保温与防风沙,在Ⅲ、Ⅳ建筑气候区,还应考虑住宅夏季防热和组织自然通风、导风人室的要求。

  3)在丘陵和山区,除考虑住宅布置与主导风向的关系外,尚应重视因地形变化而产生的地方风对建筑防寒、保温或自然通风的影响。

  4)居住建筑技术经济的基本概念。

  容积率=总建筑面积(㎡)/基地总用地面积(㎡)

  人口毛密度(人/h㎡)=总居住入口数(人)/居住用地总面积(h㎡)

  人口净密度(人/h㎡)=总居住人口数(人)/住宅用地总面积(h㎡)

  住宅建筑套密度(毛)=住宅建筑套教/居住用地总面积(套/h㎡)

  住宅建筑套密度(净)=住宅建筑套数/住宅用地总面积(套/h㎡)

  住宅面积毛密度=住宅建筑面积/居住用地总面积(㎡/h㎡)

  住宅面积净密度=住宅建筑面和∥住宅用地总面积(㎡/h㎡)

  住宅建筑净密度=住宅建筑基底面积/住宅用地总面积(%)

  建筑密度=各类建筑基底面奔∥居住用地总面积(%)

  改建拆建比、每公顷土地开发测算费及单元综合浏算投资经济技术指标,均用于初步可行性规划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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