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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考试工程法规:合同的法律特征、订立原则、要约与承诺

来源:用户上传 上传用户:2019chenjing 发布时间:2019-06-21

导读:
一建考试工程法规:合同的法律特征、订立原则、要约与承诺

  合同的法律特征和订立原则及合同的要约与承诺

  合同的法律特征和订立原则

  ★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合法原则等。

  ★合同的分类:(1)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2)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3)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4)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5)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6)主合同与从合同。

  合同的要约与承诺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内容具体确定;(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招标文件是要约邀请,对招标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投标文件是要约,应受自己作出的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的约束。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如招标人向投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是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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