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居民参加考试问题
1、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2007〕78号),对符合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参加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
2、港澳台居民在报考时,应根据报名条件规定,提交本人身份证明(香港、澳门特区护照/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其他报考所需资料。
口译考试统一使用人事考试机考系统,按机考有关规定实施。《口译综合能力》科目考试采用考生听、译并输入的作答方式,《口译实务》科目采用考生听、口译并现场予以录音的作答方式。
笔译考试统一使用人事考试机考系统,按机考有关规定实施。使用鼠标和键盘进行输入作答。笔译考试批次划分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