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医学道德规范体系
第一节 医学道德规范
一、医学道德规范
(一)医学道德规范的涵义
医学道德规范,就是社会制定或认可的关于医学界具有社会效用的行为应该如何的非权力规范。
(二)医学道德规范的类型
1、根据医学道德所具有的普遍性、一般性和特殊性、多样性关系,医学道德规范可以两种分类类型:
(1)根据是否适用于古今中外整个医学界,分为“共同医学道德与特定医学道德”。
(2)根据是否具有根本、决定性,分为医学道德原则和医学道德规则。
2、根据医学道德普遍的绝-对正当性,可以把医学道德分为相对医学道德和绝-对医学道德
3、根据医学道德的主观客观性,可以把医学道德划分为优良医学道德和恶劣医学道德
二、国内外主要的医学道德规范
对于医学道德规范,古今中外有大量的概括,在当今影响比较大的主要有如下几种。
(一)我国主要的医学道德规范
1、《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其实施办法》中提出了七条医学道德规范。分别是:
(1)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2)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3)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4)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5)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6)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间的关系。
(7)严谨求实,奋发进去,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1988年12月15日国家卫生部颁布)
2、医学生誓词
健康所系,性命相托。
当我步入神圣医学学府的时刻,谨庄严宣誓:
我志愿献身医学,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医德,尊师守纪,刻苦钻研,孜孜不倦,精益求精,全面发展。
我决心竭尽全力,除人类之病痛,助健康之完美,维护医术的圣洁和荣誉,救死扶伤,不辞艰辛,执着追求,为祖国的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和人类的身心健康奋斗终生。
(国家教委高等教育司1991年106号文件附件四)
(二)国际主要医学道德规范
1、世界医学会《日内瓦宣言》
2、世界医学会《国际医学道德守则》
第二节 医学道德原则
医学道德原则,是医学道德规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行善原则
行善原则是医学伦理学的根本规范、最高原则。
(一)行善原则概述
所谓行善原则,就是要求医学界的医学行为符合善的医学道德目的。
(二)行善原则与医学道德目的的关系
行善原则是医学道德的总原则,医学道德目的,即医学道德终-极标准。两者既相互联系,又存在相互区别。
1、两者的联系
2、两者的区别
(三)遵循行善原则的意义
行善原则调整的是整个医学界医学行为引起的一切伦理关系,它是医学伦理学总的根本的道德原则,具有管辖全面、贯彻始终、纲举目张的纲领统帅性,而其他原则是它的派生和延伸。
二、有利原则
有利原则是古老的医学伦理原则,有人认为行善原则就是有利原则,我们认为有利原则仅仅是行善原则的一个方面如何善待服务对象,是行善原则的延伸和派生。
(一)有利原则概述
所谓有利原则,就是要求医学界对服务对象实施有利的医学行为。
(二)遵循有利原则的意义
有利原则是善待病人的首要原则,成为应该如何对待病人的其它伦理原则的前提和基础。
三、无伤原则
医学界如何对待病人,基本的道德原则是有利原则,但这一要求还存在另一方面,这就是无伤原则。无伤原则也是古老的医学伦理原则,随着医学的发展和人们认识的深化,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
(一)无伤原则概述
所谓无伤原则,又叫不伤害原则,就是要求医学界最大限度地降低对服务对象的伤害。
(二)遵循无伤原则的意义
与有利原则一样,无伤原则是善待病人道德原则这一要求的另一方面,同样成为应该如何对待病人的其它伦理原则的前提和基础。
四、公正原则
行善原则要求平等合理分配卫生资源,使每一个社会公众得到平等合理的医学对待,这就是公正原则的要求。
(一)公正原则概述
所谓公正原则,就是要求医学界平等合理地分配卫生资源。
1、一般意义的公正
(1)公正的涵义。一般意义的公正,就是“等利(害)交换的行为”,“等利(害)交换”是衡量一切行为是否公正的原则。
(2)类型。根据公正行为交换的对象分为分配公正和报复公正:前者等利交换;后者是等害交换。
根据公正行为的性质分为根本公正和非根本公正:前者是权利和义务相交换的公正;后者是非权利和义务交换的公正。
根据行为者的性质分为个人公正和社会公正:前者是个人为行为主体的公正;后者是社会为行为主体的公正。
(3)公正原则。每个人因为对社会的最基本贡献完全相等每个人一生下来都同样是缔结、创造社会的一个股东而应该完全相等地享有基本权利(基本权利完全平等);每个人因为具体贡献的不平等而应该享有相应不平等的非基本权利,但比例应该完全相等(非基本权利比例平等)。
2、医学上的公正原则
(1)完全平等。健康权、医疗保健权是基本的人权,根据“基本权利完全平等”的公正原则,对于医疗卫生保健权完全平等的是初级卫生保健领域,即“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
(2)合理差等
目前,人们认为至少应该考虑以下因素:
生命质量、需求的迫切程度、社会价值、其它
(二)遵循公正原则的意义
公正原则是医学界对行善原则的贯彻,是由医学界来协调服务对象之间的关系。
五、人道原则
(一)人道原则概述
所谓人道原则,又叫医学人道主义原则,就是要求医学界尊重、同情、关心、救助服务对象。
(二)遵循人道原则的意义
人道原则是医学伦理学的基本原则,从最基本的道德意义上实现行善、有利、无伤原则。
六、重生原则
(一)重生原则概况
所谓重生原则,就是要求医学界珍重服务对象的生命。
(二)遵循重生原则的意义
重生原则是医学伦理学的基本原则,是对医学界的基本要求,从更基本的道德意义上实现着人道原则。人道主义首要的要求是珍重生命爱护、重视人的生命,在此基础上才能同情、关心和救助深受疾病折磨的病人。
七、自主原则
(一)自主原则概述
所谓自主原则,就是要求医学界尊重服务对象的自主权。
(二)自主原则的贯彻
自主观念已经深入人心,但要在现实中,贯彻自主原则确是非常复杂的。
1、尊重病人的自主权,是否会降低病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我们认为,尊重病人的自主权,并没有降低病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相反,给医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医患之间对医疗信息把握的不对称性,决定着医务人员既要尊重病人的自主权,又不应该无所作为,这就要求为病人的自主选择提供充分条件,即(1)向病人详细解释病情;(2)告诉病人治疗或不治疗会出现的情况;(3)告诉病人各种可能的治疗方案;(4)提出医务人员自己认为的最佳治疗方案;(5)告诉病人要实施的治疗方案中的注意事项和如何配合治疗。
2、医务人员提出的“最佳方案”遭到病人的拒绝怎么办
(1)确定病人是否具有自主决策能力。
(2)遵循下列原则:首先,病人本人和家属的意愿都应考虑,这里的家属应是与之关系最为密切的。如配偶、父母、子女等。
其次,在病人具有选择能力时,病人本人和家属意见无法统一时,侧重病人本人的意见。
再次,在病人不具有或丧失决策能力时,把决策权转移给其家属。
最后,当医务人员的“最佳”方案遭到自主选择力正常的病人和家属的拒绝时,则应设法搞清楚拒绝的真实理由,然后,有针对地做解释工作,如果这种努力失败,则应尊重这一选择,同时作好详细和完整的病案记录。
3、病人的自主权是绝-对的吗
根据公益论的医学伦理学理论,病人的自主权并不是绝-对的,它以不违背法律、法规、政策等和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共道德为前提。如果病人的自主权与上述前提发生矛盾,我们不去尊重病人的自主权,而应该拒绝病人的“非分选择”。如有权拒绝违背计划生育政策的病人的生育要求;有权拒绝传染病病人提出的行动自由的要求等等。
八、保密原则
(一)保密原则概述
所谓保密原则,就是要求医学界保守医密,即要求医学界不泄露工作中可能造成不良后果的信息。
(二)保守医密的内容
1、对社会、对他人保密的信息
(1)“病人”的隐私
(2)国家法律等有关规定
2、对病人保密的信息
(1)某些不良病情及不良预后
(2)胎儿性别
(3)医院及医务人员的有关信息
(三)遵循保密原则的意义
保密原则是对医学界的特殊要求,是对行善原则、有利原则、无伤原则、人道原则的特殊贯彻。保密原则是我国法律的规定,是古今中外国际医学界的职业公德,是取得病人信任和合作的需要,是保护性医疗制度的要求。
医学道德原则之间是相互联系的。
在整个医学道德原则体系中,行善原则是最高的医学道德原则。
有利原则、无伤原则和公正原则是善待病人(服务对象)的总原则。
医学道德原则之间时常会发生矛盾和冲突。在各医学道德原则之间的冲突中,由于根本性的医学道德原则决定和产生其它非根本性的医学道德原则,一方面,根本性的和非根本性的医学道德原则之间发生冲突,应该首先考虑根本性的医学道德原则,来协调它们之间的矛盾;另一方面,通过根本性的医学道德原则可以调整相互之间不存在决定与被决定的医学道德原则之间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