较新出台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办法》,将从今年12月1日起执行。办
法规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或企业1年内遭服务对象4次以上投诉或媒
体曝光批评,经查证属实的,3年内不得承担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服务人员1年内受到服务对象3次及以上投诉或媒体曝光批评,经查证属实
的,取消其养老护理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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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业简介:
按照国家劳动社会保护部制定的养老护理员职业标准,养老护理员是"对老
年人生活进行照料、护理的服务人员",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和技师四个
级别,不同级别有不同的工作要求,需经过专业培训才能胜任。
二、就业前景:
第五次人口普查数字显示, 2000 年我国已经进入了老龄化国家行列。日
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问题对老年学专业人才提出了极高的要求,老龄事业
将是 21 世纪的朝阳产业,老年学人才将成为 21 世纪较紧俏的人才之一
,就业前景十分诱人。
三、课程设置
理论知识部分:技术护理知识、培训指导知识、护理管理知识;
操作技能部分:技术护理、培训指导、护理管理
四、就业方向:
政府决策、调研、管理部门以及涉老机构公务员; 老龄工作的事业单位,
如杂志社、报刊、出版社、老年福利机构; 老年康复、护理、心理咨询机
构技术人员(如各级养老院、福利院、颐养园、老年公寓等); 老年产业
有关部门。
五、认证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人事部和劳动部合并后的名称
)国家职业资格认证较高审批部门,全国通用,出国有效!
六、认证制度
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审核单位
执行ISO9000的认证
七、国家重要通知:
近期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人事部和劳动部合并的新名称)发布
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的
通知人事部发(2008)8号指出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地方各级
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自行设置的非行政许可类职业资格,原则上都
应立即停止。凡未经批准和向社会公告的职业资格,今后一律不得开展相
应的考试、鉴定、培训、发证等活动。
八、国家《养老护理员》国家申报条件:
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
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
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
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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