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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介绍
四川教师资格证申请认定须知
一、申请认定的时间要求:毕业前较后一学期(一般都在上半年4月份和下半年10月份),具体时间请随时关注学校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或拟受聘学校所在地市、县教育局网站。
二、需要准备的材料: 1.在户籍或受聘学校所在地教育局领取并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2.六证:①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③户籍证明;④体检合格证明;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⑥在读学校出具学业成绩单(社会考生出具毕业证)。 说明: ①《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由在读学校(社会考生由所在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 ②体检合格证明由教育局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 ③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较好通过二级甲等。
二、提出申请: 1.申请人向户籍或受聘学校所在地的教育局提出申请,提交上述材料; 2.专科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向区、县级教育局提交材料;本科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向地(市)级教育局提交材料。
三、初步审查:教育局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无误后,将通知申请人面试、说课的具体时间和安排。
四、基本素质、能力考察: 申请人需参加由教育局统一组织的面试和说课。(说课培训请毕业前较后一学期(申报前)随时关注中心网站的相关通知)
五、教育局认定完成后发放教师资格证(一般在每年6月底7月初)。
报名地址:川大一环路南一段20号普利大厦A座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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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介绍
学校人气度:7325
2014-07-03
共1042个
胡德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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