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信用管理师2014年11月21号考试报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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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学价: ¥16800 发布用户:zhiyezigerenzheng

发布时间:2017-02-17 已有2779人浏览报名

课程介绍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中国国家信用管理师华东区授权管理中心

咨询热线:131 0772 9763

 关于举办“国家职业资格-高级信用管理师”认证培训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规定》对于国家职业资格的相关规定,“信用管理师”作为国家新职业已于2005年3月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向社会发布,且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06年1月,《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亦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施行,标志着信用管理服务行业作为我国一个新兴行业被依法确立,标志着信用管理职业已成为我国专业技术职务序列中的一员,对于我国社会信用体系事业建设具有重大意义。为了贯彻落实关于浙江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二

五”规划的通知《浙发改规划〔2012〕529号》及各省文件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专业信用风险管理人才培养速度的要求,“中国信用管理师资格认证办公室”于2014年度开启“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认证培训,积极推进信用管理师业职业化培养进程,满足中国实现信用风险管理专业化人才建设的需求。

【政策文件】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中国共产党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国务院2011年10月19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的精神,按照《中国信用信息管理人员职业资质规范》和《中国信用信息管理人员资质认证项目管理办法》,为企事业单位建立信用管理体系、培养信用管理人才服务,开展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认证培训。 

1、《征信业管理条例》自2013年3月15日起施行。
2、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今天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制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
3、我国首部信用体系规划年内将出台。
4、国务院授权央行监管国内评级机构 争战国际评级话语权。
5、“十一五”时期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6、国家标准《企业质量诚信实施规范》

【项目背景】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信用销售(即赊销)已逐渐成为企业的主要销售方式。有信用销售,就有信用风险。如何确保在扩大赊销的同时,防范、规避、控制、转移信用风险,是摆在各类企业面前的重要课题。根据《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信用管理师是指在企业中从事信用风险管理和征信技术工作的专业人员。其中,高级信用管理师属于企业决策层,在实践中,可以指导企业建立信用风险管理战略和体系,指导信用管理人员根据企业信用管理制度,运用信用管理手段和技术,开展客户资信管理、授信管理、应收账款管理和商账催收管理等工作,从而帮助企业提高信用风险管理能力,在实现赊销较大化的同时,将信用风险降到较低,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参加对象】

(一)企业财务管理人员、金融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相关人员;

(二)从事信用风险管理和征信技术工作等的高端专业人员;

(三)各类金融机构、信管理服务等机构的专业人员;

(四)企业中从事经营、销售、财务、信用管理的相关人员;

(五)信用管理、信用担保、信用评级、商账追收等信用服务行业机构的从业人员;

【报考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报名条件比照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申报条件。

(一)专科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二)取得本职业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三)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四)具有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专业工作10年以上。

【颁证机构】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高级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本证书全国范围内通用,政府特殊津贴以及退休享受高级工程师待遇,同时可作为用人单位对持证人任用,考核,聘用和能力评价的重要依据。

职业资格证书统一查询网址:www.osta.org.cn         

【课程费用时间】

(一)中级收费标准:9800元/人(含报名费、培训费、教材费、考试费、证书费)

(二)高级收费标准:16 800元/人(含报名费、培训费、教材费、考试费、证书费)

(三)      间:2014年9月21日(报名截止9月5号)、2014年11月23号

  (四)        点: 浙江工商大学

学员单位

 天平会计师事务所   科信会计师事务所   东方税务师事务所   中孜会计师事务所

 新中天会计师事务   锦信会计师事务所   深度会计师事务所   万邦会计师事务所

 珠峰会计师事务所   华夏会计师事务所   佳信会计师事务所   信安会计师事务所

 天誉会计师事务所   仙都会计师事务所   国立税务师事务所   新纪元税务师事务所  

 之源资产评估       中企华资产评估        凯达信咨询评估    华誉资信评估

 信联资产评估       银信资产评估           华业控股集团        五洲新春集团

 千年舟投资集团     金帝联合投资集团    双冠控股集团       和平工贸集团

 建德新闻传媒中心   农村信用合作社      浙江省经贸培训中心 

咨询热线:131 0772 9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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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它是指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简介

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职业资格证书与职业劳动活动密切相联,反映特定职业的实际工作标准和规范。

相关规定

所谓就业准入是指根据《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对从事技术复杂、通用性广、涉及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职业(工种)的劳动者,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上岗。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范围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确定并向社会发布。

职业介绍机构要在显著位置公告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范围;各地印制的求职登记表中要有登记职业资格证书的栏目;用人单位招聘广告栏中也应有相应职业资格要求。职业介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对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应要求求职者出示职业资格证书并进行查验,凭证推荐就业;用人单位要凭证招聘用工。

从事就业准入职业的新生劳动力,就业前必须经过一到三年的职业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对招收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用人单位,劳动监察机构应依法查处,并责令其改正;对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人员,要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工商部门才办理开业手续。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八章第六十九条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职业教育法》第几章第八条明确指出:“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文凭、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这些法规确定了国家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法律依据。

意义

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科教兴国"战略方针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国人力资源开发的一项战略措施。这对于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建设以及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等级分类

我国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五个等级: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和高级技师(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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