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 物流师考证专业培训学校新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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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学价: 面议 发布用户:湘职业培训

发布时间:2011-06-03 已有3833人浏览报名

课程介绍

关于举办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有关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69条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据此,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颁布了湘劳社发[2003]192号文件,该文件规定,(一)各物流行业用人单位应积极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参加培训鉴定,在招聘使用物流从业人员时应按岗位设置提出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要求;各职业介绍机构要查验物流应聘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凭证推荐就业。(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加大劳动监察力度,组织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物流从业人员持职业资格证上岗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按照规定介绍或招聘、使用物流从业人员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严肃查处。对物流管理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不仅是《劳动法》的规定,也是物流管理人员开展工作的需要。

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分为四个等级:物流员 (国家四级)、助理物流师(国家三级)、物流师(国家二级)、高级物流师(国家一级)。

湖南省劳动人事学校是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直属二级机构,其技能培训中心负责在全省范围内组织物流师、人力资源管理师、电子商务师、物业管理师、秘书、营销师、项目管理师、企业培训师、信息管理师、理财规划师等国家职业资格的申报、培训、考试、证书发放及档案管理工作。现和湖南新世纪职业培训学校联合开展培训,将有关物流师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物流企业、各类工商企业从事运输(配送)、搬运、装卸、储存、加工、保管、顾客服务、定单处理等管理活动和整体规划、设计的人员及有志于从事物流管理的人员,包括各类大、中专相关专业的在校学生。

二、申报条件

(一)高级物流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具有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大学硕士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三年以上,经本职业物流师正规培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三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物流师正规培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二)物流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具有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三年以上,经本职业物流师正规培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三年以上,经本职业物流师正规培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三)助理物流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三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物流师正规培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具有大专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四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物流师正规培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中专(含高中)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六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物流师正规培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四)物流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相关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物流员级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设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3.在校大学2年级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生。

三、师资

由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物流师专家委员会、中南大学、长沙理工大学、湖南工程学院、大型物流企业等权威单位相关专家主讲。论文撰写及答辩由专家小组指导。

四、证书

经本中心培训后直接参加统一鉴定,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以此作为就业、上岗、晋级、加薪的职业资格证明。该证书全国通用,国际认可

五、政策待遇

依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湘办发[2007]13号)文件精神:取得高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和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职业资格并被用人单位聘用后,享受同企业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的工资福利、带薪学习、培训、休假、疗养保健、出国进修等有关待遇;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被用人单位聘用后依据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和湖南省财政厅(湘劳社政字[2006]22号)文件精神享受相应津贴,其标准为:“已取得高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职业资格证书且在相应岗位工作的,其津贴可按不低于80元/月的标准执行;取得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在相应岗位工作的,其津贴可分别按不低于150元/月、260元/月的标准执行,取得高级物流师退休以后享受高级职称同等待遇。”

六、收费标准

(一)高级物流师:2775元/人;

(二)物流师: 1400元/人;

(三)助理物流师:1050元/人

所收费用中包括培训费、鉴定费、报名费、教材费。

七、培训及考试时间安排

上半年培训时间

第三十六期

3月中旬

考试

时间

5月19日

全国统考

下半年培训时间

第三十七期

9月中旬

11月17日

八、报名材料及其它

(一)身份证、较高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二)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2寸照片2张。

(三)欢迎相关单位及学校有关人员来我校培训、考证,集体报名优惠;同时欢迎相关单位及学校合作举办培训。利用业余时间上课,本期考试未通过者,下期免费培训。

联系人:童老师 

联系电话:0731-83588415   QQ:100034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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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介绍

湖南新世纪职业培训

认证机构

黄金会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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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新世纪职业培训学校(以下简称学校),是经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成立的职业教育机构。结合湖南省经济建设对人才的需求,学校开设培训项目共三大类型52个系列:
1、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部颁证的职业资格类:按照鉴定方式分为全国(全省)统一鉴定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企业文化师、营销师、物流师等 14个职业)、常规鉴定职业(维修电工、商品营业员等6个职业)、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模块(办公软件应用、图形图像处理等 15个模块);
2、国务院其他部委(行业)颁证的职业(或执业、特种作业)资格类:包括人事部颁证的注册建造师、注册安全工程师,国家安监局颁证的电工、焊工、制冷设备维修工,国家旅游局颁证的导游等项目; 3、学校根据市场需求,聘请实践经验丰富的授课教师自行开发的培训项目,分为管理类(个人发展类、营销、人力资源、生产类、行业课程类等)和工程技术类(液压技术、气动技术、变频调速技术、阀门技术、润滑技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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