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学历课程免考,你了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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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学价: 面议 发布用户:gdstudent6

发布时间:2018-05-29 已有16人浏览报名

课程介绍

免考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院、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或同意备案的成人高等学院和民办高等学院(以下简称各类高等学院)的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含符合条件的肄业生和退学生)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含在考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均可按本规定实施免考。

学历课程免考规定

1.报考同一学历层次第二专业的免考

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段)专业,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可免考公共政治课(提供毕业证书即可)和课程名称相同、学分及内容要求同于或低于原所学专业的课程。免考课程不超过该专业课程总学分的一半。

2.报考高一学历层次专业的免考

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可免考课程名称相同、要求相同且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和课程名称相同、要求相同且成绩合格的本科段的专科加试课程。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合格成绩可在不同专业使用。

4.各类高等学院的专科、本科肄业生,退学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可以免考同一学历层次的课程名称相同、学分和内容要求同于或低于原所学课程且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和公共基础课程。

5.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的考试,可免考与原所学专业相应的公共基础课程,具体如下:

(1)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一)(00020)、高等数学(工专)(00022)、高等数学(工本)(0002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04183)、线性代数(经管类)(04184)、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02197)、线性代数(02198);

(2)各类外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英语(一)(00012)、英语(二)(00015);

(3)物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物理(工)(00420);物理(工)(实践)(00421)

(4)汉语言文学、文秘、新闻等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大学语文(04729);

(5)计算机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00019)。

如果还想了解更多资讯,可以

免费咨询QQ :2881-7964-08(陈老师)

咨询电话:020-2984-0531

咨询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华南师范大学科技大楼二楼231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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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工学矛盾小、费用低,实行“宽进严出”,“教考分离”,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考试。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时间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符合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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