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自考大专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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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6-13 已有2465人浏览报名

课程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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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考试时间:每年的1月、4月、7月、10月

自考大考和小考:自考分大考小考主考单位不同

自考考试地点:由各省自考委统一安排

咨询热线: 15361565513 电话:075526469556  

QQ:1977674790  联系人:高老师           

报读地址:深圳南山区南头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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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学历 培训-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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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届目标参照性考试,其学历水平和质量标准在总体上与普通高等学校相同学历层次水平的要求相一致。每门课程的考试均为该课程的结业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学历分为专科、本科两个层次;证书包括课程合格证书、专业证书、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等四种。

课程考试合格者,由省考委发给该门课程的课程合格证书,并计算该课程学分;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课程的考试,积满学分,符合专业证书发放条件者,由省考委发给专业证书(该证书根据有关部门、行业系统的需要而设置);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考试和考核,积满学分,符合毕业要求者,由省考委颁发相应的专科、本科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在专科、本科毕业证书上副署,国家承认其学历,并享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相同学历层次毕业生的同等待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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