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鉴于各建设、监理单位见证取样人员变化较大,为进一步做好见证取样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经研究决定,特委托市建设培训中心举办见证取样人员上岗证培训、换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现行规范、标准中对材料等进场复试的相关内容、取样方法、要求、检验批次、参数、检验依据及见证取样的有关规定等。
二、培训对象
各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单位的现场质量管理人员及各监理公司的现场监理人员中未取得见证取样上岗证和上岗证已过期的人员。
三、报名条件
1、监理员:具备中专以上学历或具备工程建设类初级以上专业职称的监理单位人员。
2、见证员:监理、建设单位从事施工管理工作三年及中专以上或具备工程建设类初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
3、取样员:施工单位从事建筑施工及管理工作三年以上,具备建筑施工试验检测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报名要求
见证、取样人员应由监理、建设、施工单位,按照报名条件严格审查合格后,统一组织填报《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人员培训报名汇总表》,集中报名,个人报名不予受理。《汇总表》同时上报电子文档。
报名地址:洛阳西工区中州路数码大厦A座1109
电话:13939938922 qq1198711314王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