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广东省“岭南杯”室内装饰设计职业技能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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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学价: 面议 发布用户:ktz2009

发布时间:2012-08-07 已有6690人浏览报名

课程介绍

 

              广 东省 装 饰行 业 协 会

              广  东  省  工  业  工 会 

                粤装协发[2012]第038号                

 

 


关于举办“2012广东省‘岭南杯’

室内装饰设计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是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关键一年,为进一步发展壮大我省技能人才和创新型人才队伍,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保障厅2012年广东省职业技能竞赛计划安排通知的精神(粤人社函[2012]907号),经研究决定,我协会、广东省工业工会将联合举办“2012广东省‘岭南杯’装饰设计职业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方式

本次大赛,由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作为技术支持单位,对大赛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大赛主办单位——广东省装饰行业协会、广东省工业工会以及大赛的承办单位共同组成大赛组委会。大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广东省装饰职业培训学校职业技能鉴定所,主要负责大赛的具体组织工作;同时成立综合组、赛务组、秘书组、裁判组、后勤保障组,负责竞赛具体事务。

二、     竞赛工种:室内装饰设计员

三、     竞赛组别:专业组、学生组

四、参赛人员:

专业组:装饰企业、设计公司和与此相关企业的在职设计人员、各相关教学单位的在职教师。

学生一组:广东省各类普通高校(高职高专)的建筑、室内、景观和其他相关专业的在校学生均可参加。

学生二组:广东省各类高级中等职业学校(高技、中专、中技和职业技术培训学校)的建筑、室内、景观、及其他相关专业的在校学生均可参加。

五、竞赛方式:

本次大赛专业组以个人或团体形式参赛。

专业组报名不受名额限制。

学生组由各校以团体形式参赛,由各个学校通过选拔赛选拔5名选手进入决赛。学生一组进入决赛的选手要具备室内装饰设计员国家职业资格高级工。

竞赛内容专业组包括综合评审、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三部分,学生组包括选拔赛作品、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三部分(具体见附件),竞赛过程评分由本次大赛裁判组负责评定。竞赛按综合评审、选拔赛作品占20%、理论知识占20%、实际操作占60%的比例计算成绩并排列名次。

六、竞赛内容                              

依据《室内装饰设计员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室内专业组按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标准命题、室内学生组按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标准命题,由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行业专家命题,并结合行业实际适当加大难度。

七、大赛奖项

(一)个人奖:                                     

1、专业组前五名(各项成绩均合格)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并颁发证书。

 2、专业组、学生组一组、学生二组按总分的名次排列,各设一等奖8名,二等奖15名,三等奖20名,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证书。

(二)团体奖:

各组设“大赛团体奖”6名和“大赛较佳组织奖”5名。

(三)教师指导奖:

获得学生组前8名的选手的指导老师授予“教师指导奖”

(四)资格证书:

参赛选手综合评审、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成绩均合格者将获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室内装饰设计技员(二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专业组),或室内装饰设计员(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学生组)。

(五)晋升资格。专业组,原己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本次竞赛获得“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的参赛选手,可晋升为高级技师。

八、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1日起至2012年10月13日止;

2、交纳资料: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交学生证)复印件各一张;大一寸白底免冠直边照片5张;

3、团体报名:请各相关单位与组委会办公室直接联系。

九、竞赛时间

综合评审时间:2012年10月13-14日。

决赛时间:暂定2012年10月底。

十、竞赛地点

具体竞赛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三  2012广东省“岭南杯”室内装饰设计职业技能大赛方案(学生组)

                 

一、竞赛工种

室内装饰设计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二、竞赛内容

本次大赛以原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室内装饰设计员国家职业标准》、由大赛组织裁判员结合广东省装饰设计发展的实际情况命题,大赛命题突出创新性、实用性。

三、参赛对象(分二组进行)

学生1组:广东省各类本科、高职高专院校的建筑、室内、景观、及其他相关专业的在校学生均可参加。

学生2组:广东省各类高技、中专、技校和职业培训学校的建筑、室内、景观、及其他相关专业的在校学生均可参加。

四、参赛条件

学生1组进决赛的选手必须要具有室内装饰设计员国家职业资格高级工。

五、竞赛时间与地点

1、参赛报名及个人作品征集时间:2012年 6月1日—2012年10月13日;

综合评审时间:2012年10月13日-14日;

决赛时间:暂定2012年10月底。

2、决赛地点:另行通知。

六、竞赛办法

分初赛和决赛两阶段进行。

初赛:各学校自行进行选拔,学生一组每个学校只能选拔5名选手进入决赛、学生二组每个学校只能选拔5名选手进入决赛。

要求:1、由各参赛学校在2012年10月1日前把进入决赛的选手作品交到大赛组委会,由大赛组委会组织装饰专家进行综合评审,并计入大赛分数。

决赛:由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部分组成。

理论知识:时间为60分钟,以笔试形式完成。

操作技能:室内设计专业时间为240分钟,以手绘形式完成设计表现图、标准施工图,要求有平面、天花、透视图等内容。

七、奖项设置

大赛设装饰设计作品奖、装饰设计技能奖;团体奖、组织奖、教师指导奖五项大奖。

1、室内装饰设计作品奖(选拔赛):每组各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奖若干名。

2、根据竞赛总分前后排序,设一等奖8名,二等奖15名,三等奖20人,由组委会颁发荣誉称号。

参赛选手综合评审、理论和实操均合格者,按专业颁发室内装饰设计员(国家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

3、广东省装饰设计大赛团体奖:每组设6个。

4、广东省装饰设计教育院校奖(组织奖):每组各5个。

5、广东省教师指导奖:授予获得学生组前8名选手的指导老师。

八、报名方式

1、各校以团体方式报名,报名须提供大一寸白底直边照5张、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各一张;
  2、报名表及参加方式:参赛学校请登陆中国广东装饰网(www.chinagdda.com)比赛专题网页下载试题然后组织学生进行选拔,下载并填写《广东省“岭南杯”装饰设计职业技能竞赛(学生组)报名表》,于2012年10月13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广东装饰职业培训学校职业技能鉴定所。

4、邮寄地址:

单位:广东省装饰职业培训学校职业技能鉴定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迎龙路481号(广东省华侨职业技术学校院内)收

邮政编码:510520

九、注意事项

1、全部参赛资料及费用请依照大赛要求按时交付,以邮戳为准;

2、所有参赛资料必须齐全,否则不具备参赛资格;

3、参赛者必须遵守法纪,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在设计中独立创新,杜绝抄袭或剽窃他人设计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及其它合法权利的行为,如有此行为,责任自负;

4、参赛申请表中所填人名为参赛者,组织者须确保参赛人员身份的真实性,如获奖即被认定为获奖人,请慎重填写;

5、获奖者须亲自参加颁奖仪式,如委托他人领奖须以书面形式提前告知组委会;

6、大赛组委会有权刊登、展览及出版本次参赛作品;

7、参赛作品均不退还;

8、本次大奖赛较终解释权属大赛组委会。

附件二   2012广东省“岭南杯”室内装饰设计职业技能大赛方案(专业组)

 

一、室内竞赛工种

室内装饰设计员(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竞赛内容

本次大赛以原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室内装饰设计员国家职业标准》为依据,由大赛组织裁判员结合广东省室内装饰设计发展的实际情况命题适当加大难度,大赛命题突出创新性、实用性。

2、参赛对象及条件

1、个人参赛对象:

本省范围内从事室内装饰设计或相关专业的从业人员或相关专业院校教师。

2、个人参赛条件:

(1)取得本职业室内装饰设计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高级工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大专以上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5年以上;

3、团体参赛对象:

本省装饰企业、相关教学单位。

二、团体赛参赛条件:

组织参赛人员3人以上的装饰企业或相关院校,参赛人员必须符合上述个人参赛条件。

三、 参赛形式

分个人参赛和团体参赛两种形式;

团体参赛选手须经企业在赛前自行组织选拔(广东省装饰行业协会装饰职业技能鉴定所提供技术支持),每队组成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队员成绩按个人参赛计算排列名次即队员平均分为团体成绩。

四、竞赛安排

竞赛分作品综合评审、理论知识和实操技能考试。

1)组织专家评审组对室内设计专业报名参赛的作品按幕墙设计、公装设计、家居设计、园林景观设计、材料设计等分类综合评审计分;

2)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60分钟,笔试形式完成;

3)操作技能考试:室内设计以手绘形式完成设计表现图 、标准施工图,要求有平面、天花、透视图等内容;时间:300分钟;

五、奖项设置

1、个人奖项设置:

专业组前五名(各项成绩均合格)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并颁发证书;

根据竞赛总分前后排序,设一等奖8名,二等奖15名,三等奖20人,由组委会颁发荣誉称号。

凡参赛选手,综合评审、理论与实操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室内装饰设计员”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资格证书;

专业组,原己取得技师职业资格,竞赛综合评审、理论、实操成绩均合格,并获“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的参赛选手,可晋升为高级技师。

3、团体奖设置:

组队参加比赛的单位和企业,所派选手平均分进入前六名的企业,由大赛组委会按名次授予“大赛团体奖”。

4、组织奖设置:

为本次竞赛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颁发“大赛较佳组织奖”5个,“人才培养贡献奖”5个。

六、竞赛时间与地点

1、  时间:

参赛报名及个人作品征集时间:2012年6月1日—20012年10月13日;

综合评审时间:2012年10月13日-14日;

决赛时间:暂定2012年10月底

2、地点:另行通知或登录中国广东装饰网(www.chinagdda.com)比赛专题网页查询

七、注意事项

1、参赛者(个人报名和企业的组队人员)统一以光盘刻录作品报名,在光盘封套上注明参赛者姓名,作品上不能留有公司名称、作者姓名等标示性记号

2、参赛作品必须是2011年至报名截止前的设计作品,且已实施的商品化了的方案和实景。

3、参展作品文件格式为:jpg ,精度为:150dpi以上。

4、参赛者每人较多交作品(或项目)3个,并按每幅150*90cm规格(竖向)自行排版,每人较多交三幅。

5、参赛作品必须是独立(或多人合作)完成,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负。

6、所有参赛者作品在比赛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及作品邮寄或送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广东装饰职业培训学校职业技能鉴定所。

八、参赛费用

每位参赛选手须交参赛费600元(含报名费、初赛费、决赛费、租用场地费、大赛宣传费等)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7230826/37230811 

联系人:邓老师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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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介绍

广东省装饰职业培训学校

认证机构

黄金会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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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人气度:3696

学  校  简  介

    广东省装饰职业培训学校是由广东省装饰行业协会主办的专业性培训机构,是广东省装饰行业协会人才交流培训中心。学校坐落在交通便利、环境幽雅、学习氛围浓厚的广州市东山区先烈中路 100号中国科学院广东省科学院内。学校目前拥有专职教职员工、教师22人,外聘兼职专家教授28人,教学面积一千多平方米,有理论教室、多媒体教室及电脑室。教学设备设施完善,拥有先进计算机100多台。学校以“精学致贤、笃行自强”为指导思想,以培养更多装饰行业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为办学宗旨。

    2005年8月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授权我校为全国装饰装修项目经理、装饰工程监理从业资格培训广东省工作站及广东省考评中心、室内装饰设计从业资格华南地区定点考核机构.2005年10月我校在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广东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指导下组织了27位专家教授对广东省装饰行业5个相关工种的职业技能进行鉴定和相关职业标准进行开发,此举将为我省装饰从业人员在职业准入及专业技术等级考核方面建立一个科学客观、符合广东省装饰行业现实要求的考核晋升体系,必将为规范我省装饰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启动起到积极的促进和推动作用。同时我校与国家信息产业部、清华大学、Adobe、国际商业美术设计师协会等国内外权威机构和高校保持着密切的关系和合作。

    学校注重学与用的紧密结合,将书本知识转化为实际生产力是我们的办学目标。目前开设的课程有:室内设计师培训、平面设计师培训、国家一、二建造师考前培训、项目经理从业资格培训、装饰工程监理从业资格培训、装饰造价师培训、装饰工程预算实战、装饰工程项目秘书、室内装饰环境检测培训、装饰材料员培训、装饰水暖工培训、装饰木工培训及装饰涂裱工培训,以及中专学历培训等。结合课程的需要,学校经常组织学员参观“样板房”,在指导老师的带领下到工地实践,经常组织学员到市内各大装饰材料的市场学习、参观,了解各种装饰材料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依托众多的协会会员单位,为学员提供了教学观摩、实习、就业平台。形成了“培训→认证→实习→就业”的一体化教育服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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