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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五:工资薪金与福利费的区别是什么?
工资薪金应具有以下特征: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工资、薪金就是直接的劳动报酬,而职工福利就是用人单位为了吸引人才或稳定员工而自行为员工采取的福利措施。
问题六:职工福利费的会计分录?
(1)发生福利费支出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现金/累计折旧等
(2)对于不同的职工类型,分配计入不同的科目:
借:生产成本—人工成本
管理费用—人工成本
销售费用—人工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问题七:职工福利费相应的进项税可以抵扣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明确: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为本单位职工福利所支付的餐饮费、旅游费等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可以作进项抵扣。
问题八:发放给员工的福利费需要交个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四项,“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的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对它做了如下解释:
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所说的救济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国税发[1998]15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对这个替代了福利费的“生活补助费”做了进一步的解释:
一、上述所称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法规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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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介绍
学校人气度:434
2018-06-27
共791个
会计培训,设计培训,IT培训,外语培训,学历提升
韦老师
上元教育成立于2005年,总部位于苏州,是职业教育培训行业的领跑者。以品牌化运营模式和出色的办学能力发展成为强大的职业培训综合体,是华东区域颇具影响力的职业培训机构,更将成为中国职业培训学校的标杆。
发展十余年来,已经先后在江苏的苏州、南京、无锡、常州、扬州、泰州、徐州、宿迁、浙江的杭州、宁波、金华、嘉兴、绍兴,安徽的芜湖、滁州、以及上海等地成立了分校,截止到2017年9月,上元教育的发展版图上已经有近60多所分校,未来还将继续发展壮大,到2019年,分校数量将达到100所以上。上元教育目前每年学员数量超120000人次,累计为社会培养各类人才达1200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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