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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海舟职业培训学校
泰西路2号国电公司门口详细地图
课程介绍
适合对象:
希望获得初级会计职称的学员
课程介绍:
初级职称简介
会计初级职称考试,又称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助理会计师考试,是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对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该考试所涉及的知识基础、实用,是出纳、会计助理、会计等初级财务人员的必备知识。
您 不得不考职称的四个理由
理由一:到小企业做财务主管或大企业做主办会计,要求有初级以上职称;
理由二:要做到财务主管以上,大多要求必备初级以上职称。
理由三:中级以上职称的财务精英,是很多城市人才引进的对象,可享受特殊津贴、落户等优惠政策。
理由四:摆脱盲目的忙碌,给自己一个目标,让日子过得更有意义!
报考条件
按财政部、人事部联合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从2005年开始,允许港澳居民参加内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居民在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规定,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和本人近照(一寸免冠照片)等证明材料。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授课内容
《初级会计实务》 资产 负债 所有者权益 收入 费用 利润 财务报告 产品成本核算 产品成本计算与分析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 财务管理基础
《经济法基础》 总论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营业税法律制度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培训对象
1、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
3、须有相关会计从业方面的经验或者会计理论知识扎实,自学能力比较强的学员。
课程优势
1、教材优势:紧扣较新考试大纲要求,根据财政局的大纲要求,海舟教研组根据多年的培训经验,不断的总结和提炼,研发出精品教材和配套体题库,实用性非常强。
2、教师优势:海舟秉承"只选用名师"的教学理念,深刻明白教学的质量是培训行业的生命线,为学员提供高质量的培训是我们责任所在。
3、课程体系优势:海舟教育提供系统课程培训,正对不同基础的学员,有相应的课程设置,正对不同学习的目标的学员,有相应的课程设置。
4、课程教学优势:海舟教育多年的培训经验,对于课程中的重点难点考点做非常细致的讲解,会计的理论课程中相应穿插案列,让你的枯燥理论课程理解得更深入,确保考试一次通过。
5、学员服务优势:海舟的课服部门和教研两个大部门专门为学员的后续学习中所遇到的问题做服务,课服部门安排学员的上课通知,教研负责学员的问题答疑,在海舟,您只需要安心的上课,后续的烦恼都帮你解决,我们为您考虑得更多,更周到。
南京海舟职业培训学校咨询报名及上课地址
校址一:南京市浦口区泰山新村泰西路2号(国电公司门口/泰山医院后50米)
附近地铁与公交:地铁S8号线(到泰山新村下2号出口出来)
公交:602、D10、D4、D2、583、664、666、665等公交到泰山新村下
校址二:南京市浦口区江浦珠江镇凤凰大街11栋13号(江浦老法院对面)
附近地铁与公交:地铁10号线(到文德路下1号出口出来)
公交:603、601、等公交到文德路东站下 603、610等公交到文昌路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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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介绍
学校人气度:4437
2014-10-18
共189个
丁学丽
南京海舟专业的培训学校,市属办学单位,办学规范,教学质量高,专业师资,权威证书,具有十几年的办学经验,电脑培训包教包会,学不会免费再学。具备专业背景支持和高水平资质。海舟打造人才的航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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