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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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考,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创立。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自考全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为完善我国高等教育体系,贯彻宪法“鼓励自学成才”的有关规定,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自学考试制度继承中国古代文化传统,并与现代教育相结合,创造了以国家考试为主导、以个人自学为基础、辅之以社会助学的现代教育形式,是中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一项创举。对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鼓励全民学生、终身学习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
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国发[1988]15号,第二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与西方高等教育形式类似)
中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创立于1981年,而自学考试也是中国高等教育储干培养计划的措施之一。八十年代初,随着中国经济建设步伐加快,社会需要大批专门人才,群众要求学习的愿望十分强烈,己有的高等教育形式都难以满足社会的需求。在
小平同志提出的改革开放方针指引下,教育部着手组织研究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
自考同时也是我国较大的开放式高等教育形式。自考制度,酝酿于20世纪70年代末,创建于20 世纪80年代初。从1981年至198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先后在京、津、沪三市和辽宁省试点并于1983年在全国推广至今,已经走过了二十多年。[1]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具有双重性质:既是一种国家考试制度,又是一种新的教育形式。
作为国家考试制度,它由国家建立,由政府考试机构代表国家行使考试权,按照国家规定的目标和标准,面向全体学生、考生实施严格的国家考试。并选择各个地区的重点高校作为主考院校。全部成绩合格后由“教育考试院”和“有资质的高校”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自考毕业/学位证书国家承认,自考毕业生与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其主要任务,在国务院发布的《条例》第二条中有明确规定:
⒈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
⒉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
⒊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
⒋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国家考试机构
(一)全国考委: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在国家教育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全国考委由国务院教育、计划、财政、劳动人事部门的负责人,军队和有关人民团体的负责人,以及部分高等学校的校(院)长、专家、学者组成。
“国家教育委员会”设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管理机构,该机构同时作为全国考委的日常办事机构。
(二)专业委员会:全国考委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专业委员会,负责拟订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自学考试大纲,组织编写和推荐适合自学的高等教育教材,对本专业考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质量评估。
地方考试机构
(一)省考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简称省考委)。
(二)省考办。各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设省考委的工作管理机构(简称省考办),同时作为省考委的日常办事机构。
(三)地市考委。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所辖地区(以下简称地区)、市、直辖市的市辖区设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简称地市考委)。
(四)主考学校:主考学校由省考委遴选专业师资力量较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担任。主考学校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上接受省考委的领导,参与命题和评卷,负责有关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办理省考委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主考学校应设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事机构,根据任务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所需编制列入学校总编制数内,由学校主管部门解决。
全国考委、省考委、地市考委、专业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在《条例》中都有明确的规定。
《条例》第十一条、十三条、十四条中规定: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新专业,由省考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论证,并提出申请,报全国考委审批。开考承认学历的新专业,一般应在普通高等学校已有专业目录中选择确定。
开考新专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健全的工作机构,必要的专职人员和经费;
(二)有符合本条例第几条规定的主考学校;
(三)有专业考试计划;
(四)有保证实践性环节考核的心要条件。
江苏地区自考在考的自考专业有127个专业。各位自考生可以在当地的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查询。
《条例》中明确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专科(基础科)、本科等学历层次,与普通高等学校的学历层次水平的要求应相一致。
命题由全国考委统筹安排,分别采取全国统一命题、区域命题、省级命题三种办法。试题(包括副题)及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启用前属绝密材料。
各专业考试计划的安排,专科(基础科)一般为3—4年,本科一般为4—5年。
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每门课程进行一次性考试。课程考试合格者,发给单科合格证书,并按规定计算学分。不及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门课程的考试。各级各类全日制学校的在校生不得报考。
由于自考生社会认可度很高,很多社会机构为了商业目的,编造出五花八门的类似考试,以误导考生,谋取商业利益。[1]
社会上有很多学历和非学历考试,例如:成考、电大、网络教育。作为成人教育的成考、电大、网络教育也是我国教育体系的一部分,但在考试形式、学习形式、学习难度、适用的人群等方面都存在很大的差别。自学考试作为一种新的学历考试形式,是一个独立的教育考试体系,与成考不同。其特点是宽进严出,类似西方的教育形式。对于考生,一定要结合自己的情况,彻底了解各种考试之间的差异,才能避免被误导,学有所成。
自考、成考(电大、远程教育)的区别:
方 式 |
自学考试 |
成考(电大、远程教育) |
办校主体 |
各级自学考试委员会和师资力量较强的高等院校联合管理组织考试。 |
成人高考和网络教育的办学主体一般为高等学校的继续教育学院。 |
招生对象 |
在职人员及待业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在校大学生。 |
在职人员及待业者、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
考试 |
学习形式不限,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由考委和主考院校颁发毕业证书。 |
考生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由学校自主招生、颁发毕业证书。 |
文 凭 |
毕业证书上分别由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和主考院校盖章。 |
成考和网络教育的文凭由各大学的成教学院颁发。 |
考试难度 |
参加全国自学考试,宽进严出 |
考试难度不大,自主考试,宽进宽出 |
学习方式 |
形式不限,可脱产学习与业余自学 |
网上视频教学和业余学习 |
文凭含金量 |
自考低,难度高,社会认可度很高。尤其是北京地区。 |
和普通全日制一样是国家承认的,文凭认可度低于自考 |
主要区别:
自考采取“单科考核形式”,没有入学考试,报考后,考生每一门课程都需要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全部课程都通过后,才可毕业,同时满足主考院校要求的,才可申请学位。
成考采取“入学考试制”,学生统一参加每年的入学考试(英语、数学、语文),类似高考的形式。考试通过后,由考生报考的学校决定是否录取,文凭由各学校的继续教育学院自主考核、颁发。
自考学生申请学士学位条件
⒈学习并通过考试计划规定的政治理论课程,能够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并具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认识问题的初步能力。
⒉通过自学考试,取得了本科全部课程的合格证书,完成了毕业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经审核准予毕业,表明考生确已较好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⒊申请学士学位的考生所学专业的主干课程平均成绩必须达到主考院校要求,毕业论文要达到良好以上,并通过学位英语考试。
申请学位程序
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审批条件, 于发毕业证的同时向当地教育考试院或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学士学位评定表一式2份,2寸免冠照片一张。
⒉市考试院或自考办对申请人档案材料(包括本科毕业生鉴定表、毕业论文原件及论文成绩单)和毕业生填写的学士学位评定表进行审定,无误后,于3月底报省考试院。
⒊省考试院整理汇总各市地申报的学士学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将考生档案材料与学士学位名册于每年4月推荐给有授予权的主考学校。
⒋主考学校学士学位主管部门和学术委员会按要求对申请学位者逐个评审,评审合格,授予学士学位,未通过者不再补授。
不授予对象
高教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⒈违反四项基本原则,或受学校及工作单位纪律、行政处分者;
⒉考试期间,有违纪、舞弊行为受到处理者;
学历层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设专科(基础科)、本科学历层次(其中包括本科段和独立本科段)。
专业文凭
每个专业由全国考委颁布专业考试计划、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并组织编写或指定自学考试教材。
文凭种类有: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申请学士学位条件的,可申请学位。此外,不能全部通过的,可申请单科成绩合格证书。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现有专科、本科两个学历层次,专科、本科、独立本科段三种专业类型。[1]
一、专科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是在总体上与一般的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同类专业水平相一致的自学考试专业类型。除特殊专业外,此类专业一般不设限制性的报考条件,只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广东省含港澳人士)均可报考。考生在达到规定的毕业要求后,可获得专科毕业证书。
二、本科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是在总体上与一般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同类专业水平相一致的自学考试专业类型。此类专业可分为分段式本科和一体式本科(注:“分段式本科”和“一体式本科”的概念是笔者为方便读者阅读而自创的概念)。
⑴分段式本科
分段式本科即是将一体的本科专业根据自学考试的特点和需要分为基础科段和本科段,相当于全日制高校的“二二分段”。基础科段可直接与本科段相衔接。
①基础科段
基础科段是自学考试根据本身的特点和需要,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四年制课程设置中一二年级所学的课程单列而成的自学考试专业类型。大多数省的自学考试管理机构对于这类专业均实行与专科专业相同的管理,这类专业一般也不设限制性的报考条件,考生在达到规定的毕业要求后,也可获得专科毕业证书。
②本科段
本科段是自学考试根据本身的特点和需要,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四年制课程设置中三四年级所学的课程单列而成的自学考试专业类型。此类专业对报考者是有报考条件限制的,即持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或正在专科(或专科以上)就读者才可报考。考生在达到规定的毕业要求后,可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⑵一体式本科
一体式本科是在自学考试领域是不多见的一种专业类型,现在只有浙江省、吉林省等极少数的省开考有此类专业。此类专业与分段式本科专业的主要区别就是,这类专业不分段,保持封闭的而完整的课程设置。除特殊专业外,此类专业一般不设限定性的报考条件。考生在经过完整的本科课程的学习,达到规定的毕业要求后,可超越专科阶段,直接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三、独立本科段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是为各类高等教育形式专科毕业生继续学习而设置的一种在专科层次起点基础上又独立于专科层次的自学考试专业类型。大多数省的自学考试管理机构对于这类专业均实行与本科段专业相同的管理,也是持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或正在专科(或专科以上)就读者才可报考。考生在达到规定的毕业要求后,也可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独立本科是指,如果一个自考生是大专学历,那他考本科,这个本科就是独立本科,因为是独立的不是跟他专科一起学的。如果一个自考生专本一起考,那这个本科就是本科段。本科和独立本科考的课程完全一样。
(一)自考学历教育规模稳中有升,非学历教育规模快速发展。
2004年,全国自学考试学历教育部分共有1235万人次报考,比2003年的1156万人次有所回升,增幅约为7%,报考人数回升的省市有天津、江苏、河北、江西等。全国统一开设的非学历证书考试项目报考规模达400多万人次,其中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增长27%,英语等级考试(PETS)增长51%。
(二)自考的继续教育性质凸显,在职考生、农村考生成为生源主体。[1]
从考生的构成分析,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考生规模继续扩大,全年共计642万人次,占到考生总数的52%;在职人员和农村考生成为自学考试生源的主体,其中在职人员占到考生总数的60%多,说明继续学习有着巨大的社会需求,自学考试灵活、开放的特点符合社会需要。
(三)本科教育需求旺盛,专科教育略有下降。
2004年四次学历教育考试,本科报考为683万人次,比2003年的570万人次增长20%,保持了旺盛增长的势头,专科为552万人次,比2003年的586万人次略有下降,这种状况与考生的成分构成基本一致。
(四)专业设置更加体现针对性,向多品种小规模方向发展。
2004年共颁布全国统一的考试计划9个,是2001年以来较多的一年。共受理25个省上报的专业考试计划398个,其中本科专业247个,占62.1%。在上报的专业考试计划中,新设置专业132个,占33.2%。
《条例》中对毕业生的使用及待遇都作了明确的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基础科)或本科毕业证书获得者,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本着用其所学、发挥所长原则,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他们的工作;非在职人员(包括农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部门根据需要,在编制和增人指标范围内有计划地择优录用或聘用。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
自考实际待遇;取得自考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证,
不能考教师编制,现今教育局教师统一招聘简章。
不能报考事业单位,各事业单位招聘简章;均注明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才可报考。
[并且有户籍限制,必须是本县或本市户籍(含生源地户籍)]。
⒈报考自学考试的本科段,应往届专科生可以直接报名专升本,高自考专升本自学考试中的一中学制,不存在全日制与业余制之分,较后的毕业证全部是由自考委和主考院校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
自考本科毕业生不论是否已取得学位,只要已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就能按照大学本科毕业生身份报考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自考生可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一般每年11月)之前,到当地自考办办理手续。
部分公务员职位的学历要求是专科或者没有要求是全日制本科,所以自考生可以参加这些职位的公务员考试。
目前有23个国家承认中国的自考学历,其中不乏美英、澳洲、日韩、新加坡这样的发达国家,如果经济允许的话,自考生可以选择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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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人气度:1235
2013-11-28
共7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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