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简介 福建师范大学是一所具有百年办学历史的省属重点大学,现已形成了文、史、哲、理、工、教、经、法、管、农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和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高质量人才培养体系,整体实力已进入全国高师院校的先进行列。建校百年来,共培养各类毕业生30多万人,涌现出大批人才,福建省各中学校长、特级教师和其他教学骨干中60%毕业于我校。 福建师范大学于2001年1月经教育部批准成为开展现代远程教育的试点高校(详见教高厅[2001]2文)。为实施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学校投入经费4000多万元用于网络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通过计算机网络-双向视频会议系统等先进手段,实施现代远程教学,创建了“面对面”的网络学习环境,已形成具有我校特色的现代远程教育模式。目前,我校在全国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200多个校外学习中心开展现代远程教育,已培养本专科毕业生6万多人,现有在校生2万多人。 一、福建师范大学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招生对象:面向社会招生,在职从业、待业人员均可报名。 报考条件:1、专科:要求具有普通高中、中专、中师、职高毕业或同等学力者;2、本科:必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毕业文凭。 二、2015年秋季招生报名时间及相关资料: 1、2015年9月20日前,2、报名费100元、3.报名者须持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2寸照片(免冠、正面、彩色、蓝底、同版)4张现场确认手续。 三、招生层次、专业、科目 类 别 | 层 次 | 专 业 | 入学测试科目 | 师范类 | 高起专 | 初等教育 ( 小学教育 ) | 语文、英语 | 学前教育 | 语文教育 | 专升本 | 汉语言文学 ( 教育 ) | 大学语文、教育学 & 心理学 | 小学教育 | 学前教育 | 思想政治教育 | 英语 ( 教育 ) | 公共事业管理 ( 教育管理 ) | 历史学 ( 教育 )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教育 ) | 高等数学、教育学 & 心理学 | 物理学 ( 教育 ) | 化学 ( 教育 ) | 体育教育 | 生物科学 ( 教育 ) | 地理科学 ( 教育 ) | 非师范类 | 高起专 | 汉语 | 语文、英语 | 应用心理学 | 法律大类 ( 法学 ) | 行政管理 | 物流管理 | 艺术设计 | 旅游管理 | 农村行政与经济管理(村务管理)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数学、英语 | 经济管理 | 工商管理类 ( 工商管理 ) | 会计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专升本 | 汉语言文学 | 大学语文、大学英语 | 心理学 | 英语 | 法学 | 行政管理 | 历史学 | 物流管理 | 艺术设计 | 艺术设计 ( 动画方向 ) | 旅游管理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高等数学、大学英语 | 金融学 | 工商管理 | 经济学 | 财务管理 | 电子信息工程 | 软件工程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物理学 | 化学 | 体育学类 ( 体育 ) | 生物科学 | 地理科学 | 四、录取办法 符合报名条件者,由福建师范大学择优录取。已录取学生凭福建师范大学录取通知书和入学须知有关注册手续。 五、学习方式、学分、学制与收费标准 1、学习方式:业余学习。 2、学制:基本学制2.5年。 六、统考和毕业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报考专升本专业学生在读期间需通过教育部统一组织的英语、计算机基础公共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福建师范大学毕业证书(加注“网络教育”),并报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按福建师范大学学位管理有关规定,由福建师范大学授予相应的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七、教学模式 福建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实施学分制,采用以学生自主学习和网上协同学习为主、集中教学为辅的混合式教学模式。 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学习纸质教材和配套的 CD-ROM 多媒体课件(包括教师授课的音视频、教学大纲、学习指导、重点难点、课程内容网页、电子讲义、自测题、模拟试卷),可随时随地通过互联网访问福建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网站,参加网上导学、在线答疑、在线讨论、在线作业、在线自测、资源下载等学习环节;同时,学生可定期到校外学习中心参加基于双向视频会议教学系统的集中辅导和实时互动答疑等,较后参加由学校组织的在各学习中心进行的课程考试。 九、注意事项 1、入学资格审核。按教育部规定,招收网络教育专科起点本科和高中起点专科的学生,必须按照规定的相应学历条件报名入学(含免试入学)。严禁未获得专科毕业证书者取得专科升本科入学资格;严禁非高级中等教育毕业或者不具有同等学力者取得专科入学资格。所有报名入学者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接受审核与注册。若学员所提供的毕业证书无法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得到确认,学员须出具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所提供的有效学历认证报告,方可具备入学资格。凡持不符合条件的毕业证书(如伪造证书、非国民教育系列证书、地方颁发只在地方承认的证书、未按教育部规定进行电子注册的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等)报名者,不论何时一经审核查出,即作取消学籍处理,由此造成的费用损失及其它一切后果,均由学生本人负完全责任。 2、新生应按入学须知上规定的时间,到所属校外学习中心入学注册、缴费手续,无故逾期不报到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注册后两周内因故不能参加学习者,可退学退费手续,两周后可退学手续但不退学费。 3、新生入学后必须遵守《学生手册》中的各项管理规定。 4、本招生简章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教育部出台新政策,按教育部的新政策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