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精解与经典案例分析

+收藏

求学价: ¥2500 发布用户:aojunwen88

发布时间:2016-07-30 已有110人浏览报名

课程介绍

发出会务确认函-->参加培训

【课程备注】此课程每月循环开课,请登录查询最新安排(www.szhspx.com
1.收到贵司报名信息后,我们将第一时间和贵司参会联系人进行确认;
2.在开课前一周,我们有专人给贵司发送参加培训的确认函,上面有培训报到指引,以及详细的上课地址和路线图;
3.此课程也可以安排企业内训,欢迎来电咨询及申请排期;
4.如对此课程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电话向我们咨询。

=====================================================================================================

课程背景

    你知道
——企业如何制定规章制度吗
——何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为最佳
——如何正确规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何充分、合理运用“可以约定事项”条款
——劳动者在哪5种情形下,均不能二次约定试用期
——什么是试用期的风险管理及其防控措施
——培训服务期的违约金支付要点是什么
——保密、竞业限制、竞业禁止的区别与联系是什么?如何有效操作
——上市公司如何规避社保购买
——如何界定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何为“N+1”?如何正确理解及运用
——何为“不胜任工作”与“客观情况”
——裁员的6大实操要点是什么?对6大特殊群体进行协商解除的5大步骤是什么
——出具或不出具“解除或终止证明”的风险及其具体操作技巧是什么
——集体合同的立法脉络与初衷是什么
——何为劳动者赔偿责任的三个构成要件

    以上问题,将由国内著名劳动法/劳动关系管理实战专家、著名劳动争议预防与应对专家、员工心理健康管理专家毕春秋老师带您各个击破,为企业提供切实可行的实操解决方案,以防控企业面临的各种劳动法律法规风险。

=====================================================================================================

课程收益

1、带领学员寻根究底、纵横捭阖地来一趟关于《劳动合同法》的探索之旅
2、帮助学员掌握非法务人员的劳动法律法规常识,并通过大量经典案例讲解从而将相关知识点运用于实际问题的解决之中
3、帮助学员正确、完整、充分解读《劳动合同法》条文,同时将有关内容拓展至《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民法通则》等领域,使相关知识系统有机结合,自成逻辑体系
4、通过学习,使学员能够掌握合同解除中情理法的运用,以提高劳动合同综合管理水平

=====================================================================================================

课程大纲:

专题一 招聘入职与劳动合同的订立
1.第八条 解读与建议
1.1.“如实告知”的关键
1.2.岗位职责须确保有效签收
1.3.劳动者应承担“非如实说明事项”的责任
2.第十条 解读与建议
2.1.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的关系
2.2.事实劳动关系的决定性作用
2.3.何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为最佳
2.4.相关法条
(案例一:资阳李XX案)
3.第十六、十七条 解读与建议
3.1.用人单位自行拟定劳动合同文本的风险
3.2.工作地点可能出现变动/搬迁的风险
3.3.“可以约定事项”的充分利用
4.第二十六条 解读与建议
4.1.应聘期间提交虚假资料的应对
4.2.入职之后提交虚假资料的应对
4.3.合同是否有效的认定
4.4.用人单位免除自己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事例
5.第八十二条 解读与建议: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6.第九十一条 解读与建议:中高级人员入职前的背景调查

专题二 试用期
1.第十九条 解读与建议
1.1.本条的立法初衷
1.2.同一劳动者在如下5种情形下,均不能二次约定试用期
1.3.延长试用期的风险
1.4.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风险
2.第二十一条 解读与建议
2.1.“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可以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错误认知
(案例二:上海池XX案)
2.2.“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的潜台词
2.3.违法解除的比支付经济赔偿金(2N)更为严重的后果
2.4.防止出现违法解除的三条基本措施
2.5.试用期精细管理的意义
3.第七十条 解读与建议: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
4.第八十三条 解读与建议:违法约定试用期与延长试用期的赔偿责任(2N)

专题三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第十四条 解读与建议
1.1.“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完整理解
1.2.第三款之前提条件及其运用
1.3.对是否存在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第二项规定的情形进行梳理和评估
1.4.正确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避之道
2.第八十二条第二款 解读与建议: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订立的法律风险

专题四 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与执行
第四条 解读与建议
1.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应全程参与规章制度的制定工作
2.妥善保存证据材料
3.公示或告知乃必要步骤
4.告知以签名确认为最妥
5.将送达视为告知
6.以集团公司名义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能当然地适用于集团下属各分/子公司
(案例三/1:深圳易XX案)
(案例三/2:深圳何XX案)

专题五 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员工处理
第三十九条 解读与建议
1.如何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
2.如何(先发制人地)制定规章制度
3.如何界定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4.如何界定双重劳动关系
5.劳动者的 “欺诈”情形及其应对技巧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认定
7.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专题六 培训服务期、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及违约金等
1.第二十二条 解读与建议
1.1.合同期满,但服务期尚未结束的处理办法
1.2.三条具体应对措施
1.3.用人单位不得要求支付违约金的情形
1.4.试用期不能要求支付违约金的情形
1.5.服务期与正常工资调整
(案例四:上海李X案)
2.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解读与建议
2.1.保密、竞业限制、竞业禁止的区别与联系
(案例五:大连岳XX案)
2.2.保密与竞业限制的订立、补偿与范围
2.3.违约金约定的原则
2.4.竞业限制的年限
2.5.竞业限制的补偿标准
2.6.竞业限制的具体操作技巧
3.第二十五条 解读与建议:用人单位可以约定违约金的两种情形
4.第九十条 解读与建议:劳动者赔偿责任的三个构成要件

专题七 劳动关系的解除或终止
1.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  解读与建议:用人单位试图通过单位变更、合并或分立等方式免除自己法律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行为均属徒劳
2.第三十六条 解读与建议:任何形式的劳动合同,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均可进行解除
3.第三十七条 解读与建议
3.1.劳动合同的预告解除
3.2.“书面形式”明确申请解除时间的重要性
3.3.劳动者未遵守提前通知义务的赔偿责任
4.第三十八条 解读与建议
4.1.如何避免“此地无银三百两,隔壁阿二不曾偷”
4.2.用工成本与“夺泥燕口,削铁针头,刮金佛面细搜求,无中觅有。鹌鹑嗉里寻豌豆,鹭鸶腿上劈精肉,蚊子腹内刳脂油,亏老先生下手”
4.3.如何避免“周郎妙计安天下,赔了夫人又折兵”
4.4.上市公司如何规避社保购买
4.5.如何确保规章制度的合法性
4.6.存在劳动者随时解除合同风险之情形
4.7.本条所述六种情形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5.第四十条 解读与建议
5.1.“何为“N+1”
5.2.“+1”部分的标准
5.3.+1的误读、误解、误会,借用、盗用、滥用
5.4.充分运用本条第二项的重大意义
5.5.合同解除过程中的法定程序
5.6.本条第三款与本法第三十四条的区别与联系
5.7.“不胜任工作”与“客观情况”的界定
(案例六:深圳郑XX案)
5.8.该三种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6.第四十一条 解读与建议
6.1.裁员的法定程序
(案例七:深圳肖XX等16人案)
6.2.假裁员/架构重组/经营困难/转产等等之名的单方解除问题
(案例八:上海包XX案)
6.3.六大实操要点
6.4.本条所述之裁员的四种情形,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
7.第四十二条 解读与建议
7.1.上述六种情形的可操作性
7.2.五大具体操作步骤
7.3.处理风险
7.4.本条第二项规定的终止执行问题
8.第四十三条 解读与建议:工会在程序合法中的重要甚至至关重要的作用
9.第四十四条 解读与建议:终止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三种情形;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双方劳动关系终止,继续存续的劳务关系问题
(案例九:深圳何XX案)
10.第四十五条 解读与建议:应书面通知劳动者劳动合同顺延
11.第五十条 解读与建议
11.1.不出具正常且已完成解除或终止合同手续的员工的“解除或终止证明”的风险
11.2.出具未完成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的“解除或终止证明”的风险
11.3.拒绝或延迟办理档案转移手续的风险
11.4.关于用人单位是否出具文字依据的具体操作技巧
11.5.约定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员工应配合办理工作交接
11.6.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时限
11.7.相关法条
11.8.对于加班费的追讨时限及其举证责任
(案例十:深圳唐XX案)

专题八 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的相关问题
1.第四十六条 解读与建议: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主动提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及其操作技巧
(案例十一/1:深圳潘X案)
(案例十一/2:深圳杨X案)
2.第四十七条 解读与建议:经济补偿金的基数及年限计算标准,以及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的比较
3.第四十八条 解读与建议
3.1.经济补偿与经济赔偿的区别与联系
3.2.经济补偿与经济赔偿的计算基数
3.3.经济补偿与经济赔偿的计算年限
3.4.2008年1月1日前后关于经济补偿与经济赔偿的若干问题
4.第九十七条 解读与建议
4.1.分段计算
4.2.各自计算
4.3.08年前后的补偿标准

专题九 劳动报酬
1.第三十条 解读与建议:对法院支付令的应对
2.第三十一条 解读与建议
2.1.加班申请策略
2.2.月薪制人员加班策略
2.3.延时加班及其处罚
3.第八十五条 解读与建议:本条有可能直接适用于仲裁、诉讼阶段

专题十 特殊用工
1.第六十九条 解读与建议:出于预防,仍然建议订立书面协议或合同
2.第七十一条 解读与建议:暑假期/寒假期工、实习生与非全日制用工的区别

专题十一 集体劳动合同
第五十一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 解读与建议
1.立法脉络
2.立法初衷
3.《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的施行
4.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联系与区别
5.潜在影响

专题十二 劳务派遣的相关问题
1.第五十七条(本条已修正) 解读与建议:劳务派遣公司注册资本的提高
2.第五十九条 解读与建议: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管理费应分别约定,不可笼统打包
3.第六十三条(本条已修正) 解读与建议:同工同酬的进一步明确
4.第六十六条(本条已修正) 解读与建议: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的进一步明确
5.第九十二条(本条已修正) 解读与建议:用工单位的连带责任及其处罚力度
6.第九十四条 解读与建议:发包组织对个人承包经营者资质、实力的评估与劳动用工风险

=====================================================================================================
讲师介绍:

毕春秋(高端讲师/咨询师)—专注于劳动法
国内著名劳动法/劳动关系管理实战专家
著名劳动争议预防与应对专家
员工心理健康管理专家

毕春秋,1968年出生于贵州毕节市,47岁,常住深圳。毕业于贵州毕节学院外国语系英语专业、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管理学学士)、北京大学心理系应用心理学专业(理学硕士),企业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集团公司法律顾问,深圳龙岗社区学院管理心理学客座教授,大律师网络律师行合伙人,广东扬权律师事务所、广东微众律师事务所、广东君一律师事务所特聘劳动法专家。
1991-1995 台资邯泰鞋业集团(12000人)  人力行政专员/主任
1995-1998 云南金不换集团(制药,国企)  人力行政经理兼总裁助理
1998-2000 美资宏高电子集团(5000余人)  人力资源及行政经理
2000-2014 中南集团(香港著名企业,两万余人,国内十数家分公司及子公司,电子技术/半导体/集成电路)  集团法务高级经理(总监级)
2014-至今 中南集团  集团人力资源高级经理(总监级) 高级培训师

毕春秋老师长期从事人力资源/行政/法务管理/心理学应用等工作24年,服务企业涉及台资、港资、美资及国有企业,熟悉现代企业管理及运作,对企业各发展阶段及其转型期所面临的管理症结有深刻认识,视野开阔。任职期间,先后担任过人力资源高级经理、集团公司工会主席、企业调解委员会主任等职;与广东君一律师事务所/广东扬权律师事务所常年合作;长期致力于员工关系及企业法务管理及其研究,是国内有较大影响力的劳动法专家。

毕春秋老师在任职大型外资企业集团的15年间,处理各种涉及劳资纠纷的案件近500起,涉案金额3000余万元,企业实际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280余万元,胜诉率90%以上。

毕春秋老师在企业法务管理中专注于劳动合同法的实践与研究,尤其擅长如下领域:《劳动合同法》精解/《劳动合同法》实务/劳动合同解除中情、理、法的运用技巧/员工关系管理中的心理分析技术等。

授课特点
1.有的放矢——针对企业在劳动用工中所出现的高频法律风险,结合丰富的仲裁及判决案例,将枯燥的法律条款赋予生动活泼的的实际内涵,逐一予以详细讲解,以期学员能够抓大放小,避免舍本逐末。
    2.注重实效——针对学员的在职特点以及企业形态的差异,从点到线,由线及面,立体地展现了劳动法律法规与企业实际经营活动的经纬交集,从而不失要点、重点和难点地分析讲解,确保有效解决实际问题。
3.融会贯通——利用自身在管理学和心理学专业上的优势,纵横捭阖、剖析人性,解读法律、贯穿管理,力求授课内容的清晰、条理、逻辑、人性化;寓教于乐,教学相长;令人理解通透、记忆深刻。

培训课题

一、《劳动合同法》精解与实务
《HR必备合同法律知识及风险防控》
《有效运用绩效考核进行裁员、调岗/调薪/调级》
《<劳动合同法>下的劳动争议疑/难/热点问题全解与应对》
《劳动合同订立、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的风险预防与实操技巧》
《劳动合同、用工协议、补充协议、规章制度、员工手册的撰写技巧》
《<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精准解读与工伤争议、调解、赔偿》
《如何界定与处理不合格、不胜任、营私舞弊、严重失职、违纪违规的员工》《劳动争议管理》《部门直线经理如何协助HR部门预防和化解劳动用工风险》
《劳动关系与风险管理》《企业HR如何全方位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用工风险》
《劳动仲裁与诉讼的应对》《退休、社保、工伤、调岗、假期疑/难/热点解析》
《<劳动合同法>精解与经典案例分析》《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与风险规避》《在职劳动用工管理风险防范及操作技巧》《劳动者权益保护与维权法律解读》
《招聘与离职环节法律风险控制及操作技巧》《劳动合同与人力资源风险防控》《劳动合同解除技巧--五阶段、三沟通与心理分析技术》《劳动法律法规讲解》

二、员工关系管理中的心理学应用
《心理学基础培训》《员工关系管理中的心理学技巧运用》
《心理学在HR管理中的应用》《和谐劳动关系与冲突管理》
《加强员工人文关怀/构建和谐劳资关系/打造劳资双赢格局》
《心理健康知识》《员工心理健康管理》《压力与健康管理》《压力与情绪管理》

服务客户
东莞市华茂电子集团、深圳森源酒店家具集团、广东建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邯泰鞋业集团有限公司、福永骏达制造集团有限公司、旭日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香港冠丽玩具有限公司、云南金不换(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众茂五金有限公司、广州联盛塑胶模具有限公司、福建永安木业集团、广东合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郭氏宏高电子塑胶有限公司、江南钟表集团有限公司、中南国际实业(深圳)有限公司、亿利钟表有限公司、欧美木材(深圳)有限公司、南大电子(深圳)有限公司、盈韬实业有限公司、昶盛模具制造有限公司、中南创发(集团)有限公司、维达力实业(深圳)有限公司、中南机诚精密制品(深圳)有限公司、广州昶联精密制品有限公司等。

--------------------------------------------------------------------------------

 

【课程主办】深圳市华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报名热线】0755-86222415 移动:13510936819 敖先生
【在线 Q Q】476304896(课程咨询)
【报名流程】现在报名优惠!填写并回执报名表-->发出会务确认函-->参加培训

【课程备注】此课程每月循环开课,请登录查询最新安排(www.szhspx.com
1.收到贵司报名信息后,我们将第一时间和贵司参会联系人进行确认;
2.在开课前一周,我们有专人给贵司发送参加培训的确认函,上面有培训报到指引,以及详细的上课地址和路线图;
3.此课程也可以安排企业内训,欢迎来电咨询及申请排期;
4.如对此课程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电话向我们咨询。

         报  名 回  执

参加课题:《<劳动合同法>精解与经典案例分析》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   

参会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发票抬头与本回执单位名称不同的。请注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参加学员: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_Email:____________

参加学员: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Email:____________

参加学员: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_Email: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现金 □支票 □转帐

人数:______人   参会费用:共计:______元

备注
1.收到贵司报名信息后,我们将第一时间和贵司参会联系人进行确认;
2.在开课前一周,我们有专人给贵司发送参加培训的确认函,上面有培训报到指引,以及详细的上课地址和路线图;
3.此课程也可以安排企业内训,欢迎来电咨询及申请排期;
4.如对此课程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电话向我们咨询。

-->


《劳动合同法》精解与经典案例分析


时间地点:2016年04月15-16日深圳  04月22-23日上海  05月13-14日北京
          2016年05月20-21日广州  07月22-23日深圳  07月29-30日上海
学员对象:董事长/股东、企业中高层、人力资源总监/经理、总裁/总经理助理等
课程特色:课堂讲授+案例分析+小组讨论+互动演练,突出实战性与实用性
费  用:2500元/人(包括资料费、午餐及上下午茶点等)

【课程主办】深圳市华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报名热线】0755-86222415 移动:13510936819 敖先生
【在线 Q Q】476304896(课程咨询)
【报名流程】现在报名优惠!填写并回执报名表-->发出会务确认函-->参加培训

【课程备注】此课程每月循环开课,请登录查询较新安排(www.szhspx.com
1.收到贵司报名信息后,我们将第几时间和贵司参会联系人进行确认;
2.在开课前一周,我们有专人给贵司发送参加培训的确认函,上面有培训报到指引,以及详细的上课地址和路线图;
3.此课程也可以安排企业内训,欢迎来电咨询及申请排期;
4.如对此课程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电话向我们咨询。

=====================================================================================================

课程背景

    你知道
——企业如何制定规章制度吗
——何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为较佳
——如何正确规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何充分、合理运用“可以约定事项”条款
——劳动者在哪5种情形下,均不能二次约定试用期
——什么是试用期的风险管理及其防控措施
——培训服务期的违约金支付要点是什么
——保密、竞业限制、竞业禁止的区别与联系是什么?如何有效操作
——上市公司如何规避社保购买
——如何界定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何为“N+1”?如何正确理解及运用
——何为“不胜任工作”与“客观情况”
——裁员的6大实操要点是什么?对6大特殊群体进行协商解除的5大步骤是什么
——出具或不出具“解除或终止证明”的风险及其具体操作技巧是什么
——集体合同的立法脉络与初衷是什么
——何为劳动者赔偿责任的三个构成要件

    以上问题,将由国内著名劳动法/劳动关系管理实战专家、著名劳动争议预防与应对专家、员工心理健康管理专家毕春秋老师带您各个击破,为企业提供切实可行的实操解决方案,以防控企业面临的各种劳动法律法规风险。

=====================================================================================================

课程收益

1、带领学员寻根究底、纵横捭阖地来一趟关于《劳动合同法》的探索之旅
2、帮助学员掌握非法务人员的劳动法律法规常识,并通过大量经典案例讲解从而将相关知识点运用于实际问题的解决之中
3、帮助学员正确、完整、充分解读《劳动合同法》条文,同时将有关内容拓展至《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民法通则》等领域,使相关知识系统有机结合,自成逻辑体系
4、通过学习,使学员能够掌握合同解除中情理法的运用,以提高劳动合同综合管理水平

=====================================================================================================

课程大纲:

专题一 招聘入职与劳动合同的订立
1.第八条 解读与建议
1.1.“如实告知”的关键
1.2.岗位职责须确保有效签收
1.3.劳动者应承担“非如实说明事项”的责任
2.第十条 解读与建议
2.1.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的关系
2.2.事实劳动关系的决定性作用
2.3.何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为较佳
2.4.相关法条
(案例一:资阳李XX案)
3.第十六、十七条 解读与建议
3.1.用人单位自行拟定劳动合同文本的风险
3.2.工作地点可能出现变动/搬迁的风险
3.3.“可以约定事项”的充分利用
4.第二十六条 解读与建议
4.1.应聘期间提交虚假资料的应对
4.2.入职之后提交虚假资料的应对
4.3.合同是否有效的认定
4.4.用人单位免除自己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事例
5.第八十二条 解读与建议: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6.第九十一条 解读与建议:中高级人员入职前的背景调查

专题二 试用期
1.第十九条 解读与建议
1.1.本条的立法初衷
1.2.同一劳动者在如下5种情形下,均不能二次约定试用期
1.3.延长试用期的风险
1.4.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风险
2.第二十一条 解读与建议
2.1.“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可以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错误认知
(案例二:上海池XX案)
2.2.“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的潜台词
2.3.违法解除的比支付经济赔偿金(2N)更为严重的后果
2.4.防止出现违法解除的三条基本措施
2.5.试用期精细管理的意义
3.第七十条 解读与建议: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
4.第八十三条 解读与建议:违法约定试用期与延长试用期的赔偿责任(2N)

专题三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第十四条 解读与建议
1.1.“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完整理解
1.2.第三款之前提条件及其运用
1.3.对是否存在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几、第二项规定的情形进行梳理和评估
1.4.正确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避之道
2.第八十二条第二款 解读与建议: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订立的法律风险

专题四 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与执行
第四条 解读与建议
1.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应全程参与规章制度的制定工作
2.妥善保存证据材料
3.公示或告知乃必要步骤
4.告知以签名确认为较妥
5.将送达视为告知
6.以集团公司名义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能当然地适用于集团下属各分/子公司
(案例三/1:深圳易XX案)
(案例三/2:深圳何XX案)

专题五 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员工处理
第三十九条 解读与建议
1.如何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
2.如何(先发制人地)制定规章制度
3.如何界定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4.如何界定双重劳动关系
5.劳动者的 “欺诈”情形及其应对技巧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认定
7.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专题六 培训服务期、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及违约金等
1.第二十二条 解读与建议
1.1.合同期满,但服务期尚未结束的处理办法
1.2.三条具体应对措施
1.3.用人单位不得要求支付违约金的情形
1.4.试用期不能要求支付违约金的情形
1.5.服务期与正常工资调整
(案例四:上海李X案)
2.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解读与建议
2.1.保密、竞业限制、竞业禁止的区别与联系
(案例五:大连岳XX案)
2.2.保密与竞业限制的订立、补偿与范围
2.3.违约金约定的原则
2.4.竞业限制的年限
2.5.竞业限制的补偿标准
2.6.竞业限制的具体操作技巧
3.第二十五条 解读与建议:用人单位可以约定违约金的两种情形
4.第九十条 解读与建议:劳动者赔偿责任的三个构成要件

专题七 劳动关系的解除或终止
1.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  解读与建议:用人单位试图通过单位变更、合并或分立等方式免除自己法律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行为均属徒劳
2.第三十六条 解读与建议:任何形式的劳动合同,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均可进行解除
3.第三十七条 解读与建议
3.1.劳动合同的预告解除
3.2.“书面形式”明确申请解除时间的重要性
3.3.劳动者未遵守提前通知义务的赔偿责任
4.第三十八条 解读与建议
4.1.如何避免“此地无银三百两,隔壁阿二不曾偷”
4.2.用工成本与“夺泥燕口,削铁针头,刮金佛面细搜求,无中觅有。鹌鹑嗉里寻豌豆,鹭鸶腿上劈精肉,蚊子腹内刳脂油,亏老先生下手”
4.3.如何避免“周郎妙计安天下,赔了夫人又折兵”
4.4.上市公司如何规避社保购买
4.5.如何确保规章制度的合法性
4.6.存在劳动者随时解除合同风险之情形
4.7.本条所述六种情形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5.第四十条 解读与建议
5.1.“何为“N+1”
5.2.“+1”部分的标准
5.3.+1的误读、误解、误会,借用、盗用、滥用
5.4.充分运用本条第二项的重大意义
5.5.合同解除过程中的法定程序
5.6.本条第三款与本法第三十四条的区别与联系
5.7.“不胜任工作”与“客观情况”的界定
(案例六:深圳郑XX案)
5.8.该三种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6.第四十一条 解读与建议
6.1.裁员的法定程序
(案例七:深圳肖XX等16人案)
6.2.假裁员/架构重组/经营困难/转产等等之名的单方解除问题
(案例八:上海包XX案)
6.3.六大实操要点
6.4.本条所述之裁员的四种情形,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
7.第四十二条 解读与建议
7.1.上述六种情形的可操作性
7.2.五大具体操作步骤
7.3.处理风险
7.4.本条第二项规定的终止执行问题
8.第四十三条 解读与建议:工会在程序合法中的重要甚至至关重要的作用
9.第四十四条 解读与建议:终止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三种情形;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双方劳动关系终止,继续存续的劳务关系问题
(案例九:深圳何XX案)
10.第四十五条 解读与建议:应书面通知劳动者劳动合同顺延
11.第五十条 解读与建议
11.1.不出具正常且已完成解除或终止合同手续的员工的“解除或终止证明”的风险
11.2.出具未完成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的“解除或终止证明”的风险
11.3.拒绝或延迟办理档案转移手续的风险
11.4.关于用人单位是否出具文字依据的具体操作技巧
11.5.约定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员工应配合办理工作交接
11.6.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时限
11.7.相关法条
11.8.对于加班费的追讨时限及其举证责任
(案例十:深圳唐XX案)

专题八 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的相关问题
1.第四十六条 解读与建议: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主动提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及其操作技巧
(案例十一/1:深圳潘X案)
(案例十一/2:深圳杨X案)
2.第四十七条 解读与建议:经济补偿金的基数及年限计算标准,以及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的比较
3.第四十八条 解读与建议
3.1.经济补偿与经济赔偿的区别与联系
3.2.经济补偿与经济赔偿的计算基数
3.3.经济补偿与经济赔偿的计算年限
3.4.2008年1月1日前后关于经济补偿与经济赔偿的若干问题
4.第九十七条 解读与建议
4.1.分段计算
4.2.各自计算
4.3.08年前后的补偿标准

专题九 劳动报酬
1.第三十条 解读与建议:对法院支付令的应对
2.第三十一条 解读与建议
2.1.加班申请策略
2.2.月薪制人员加班策略
2.3.延时加班及其处罚
3.第八十五条 解读与建议:本条有可能直接适用于仲裁、诉讼阶段

专题十 特殊用工
1.第六十九条 解读与建议:出于预防,仍然建议订立书面协议或合同
2.第七十一条 解读与建议:暑假期/寒假期工、实习生与非全日制用工的区别

专题十一 集体劳动合同
第五十一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 解读与建议
1.立法脉络
2.立法初衷
3.《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的施行
4.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联系与区别
5.潜在影响

专题十二 劳务派遣的相关问题
1.第五十七条(本条已修正) 解读与建议:劳务派遣公司注册资本的提高
2.第五十九条 解读与建议: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管理费应分别约定,不可笼统打包
3.第六十三条(本条已修正) 解读与建议:同工同酬的进一步明确
4.第六十六条(本条已修正) 解读与建议: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的进一步明确
5.第九十二条(本条已修正) 解读与建议:用工单位的连带责任及其处罚力度
6.第九十四条 解读与建议:发包组织对个人承包经营者资质、实力的评估与劳动用工风险

=====================================================================================================
讲师介绍:

毕春秋(高端讲师/咨询师)—专注于劳动法
国内著名劳动法/劳动关系管理实战专家
著名劳动争议预防与应对专家
员工心理健康管理专家

毕春秋,1968年出生于贵州毕节市,47岁,常住深圳。毕业于贵州毕节学院外国语系英语专业、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管理学学士)、北京大学心理系应用心理学专业(理学硕士),企业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集团公司法律顾问,深圳龙岗社区学院管理心理学客座教授,大律师网络律师行合伙人,广东扬权律师事务所、广东微众律师事务所、广东君一律师事务所特聘劳动法专家。
1991-1995 台资邯泰鞋业集团(12000人)  人力行政专员/主任
1995-1998 云南金不换集团(制药,国企)  人力行政经理兼总裁助理
1998-2000 美资宏高电子集团(5000余人)  人力资源及行政经理
2000-2014 中南集团(香港著名企业,两万余人,国内十数家分公司及子公司,电子技术/半导体/集成电路)  集团法务高级经理(总监级)
2014-至今 中南集团  集团人力资源高级经理(总监级) 高级培训师

毕春秋老师长期从事人力资源/行政/法务管理/心理学应用等工作24年,服务企业涉及台资、港资、美资及国有企业,熟悉现代企业管理及运作,对企业各发展阶段及其转型期所面临的管理症结有深刻认识,视野开阔。任职期间,先后担任过人力资源高级经理、集团公司工会主席、企业调解委员会主任等职;与广东君一律师事务所/广东扬权律师事务所常年合作;长期致力于员工关系及企业法务管理及其研究,是国内有较大影响力的劳动法专家。

毕春秋老师在任职大型外资企业集团的15年间,处理各种涉及劳资纠纷的案件近500起,涉案金额3000余万元,企业实际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280余万元,胜诉率90%以上。

毕春秋老师在企业法务管理中专注于劳动合同法的实践与研究,尤其擅长如下领域:《劳动合同法》精解/《劳动合同法》实务/劳动合同解除中情、理、法的运用技巧/员工关系管理中的心理分析技术等。

授课特点
1.有的放矢——针对企业在劳动用工中所出现的高频法律风险,结合丰富的仲裁及判决案例,将枯燥的法律条款赋予生动活泼的的实际内涵,逐一予以详细讲解,以期学员能够抓大放小,避免舍本逐末。
    2.注重实效——针对学员的在职特点以及企业形态的差异,从点到线,由线及面,立体地展现了劳动法律法规与企业实际经营活动的经纬交集,从而不失要点、重点和难点地分析讲解,确保有效解决实际问题。
3.融会贯通——利用自身在管理学和心理学专业上的优势,纵横捭阖、剖析人性,解读法律、贯穿管理,力求授课内容的清晰、条理、逻辑、人性化;寓教于乐,教学相长;令人理解通透、记忆深刻。

培训课题

一、《劳动合同法》精解与实务
《HR必备合同法律知识及风险防控》
《有效运用绩效考核进行裁员、调岗/调薪/调级》
《<劳动合同法>下的劳动争议疑/难/热点问题全解与应对》
《劳动合同订立、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的风险预防与实操技巧》
《劳动合同、用工协议、补充协议、规章制度、员工手册的撰写技巧》
《<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精准解读与工伤争议、调解、赔偿》
《如何界定与处理不合格、不胜任、营私舞弊、严重失职、违纪违规的员工》《劳动争议管理》《部门直线经理如何协助HR部门预防和化解劳动用工风险》
《劳动关系与风险管理》《企业HR如何全方位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用工风险》
《劳动仲裁与诉讼的应对》《退休、社保、工伤、调岗、假期疑/难/热点解析》
《<劳动合同法>精解与经典案例分析》《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与风险规避》《在职劳动用工管理风险防范及操作技巧》《劳动者权益保护与维权法律解读》
《招聘与离职环节法律风险控制及操作技巧》《劳动合同与人力资源风险防控》《劳动合同解除技巧--五阶段、三沟通与心理分析技术》《劳动法律法规讲解》

二、员工关系管理中的心理学应用
《心理学基础培训》《员工关系管理中的心理学技巧运用》
《心理学在HR管理中的应用》《和谐劳动关系与冲突管理》
《加强员工人文关怀/构建和谐劳资关系/打造劳资双赢格局》
《心理健康知识》《员工心理健康管理》《压力与健康管理》《压力与情绪管理》

服务客户
东莞市华茂电子集团、深圳森源酒店家具集团、广东建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邯泰鞋业集团有限公司、福永骏达制造集团有限公司、旭日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香港冠丽玩具有限公司、云南金不换(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众茂五金有限公司、广州联盛塑胶模具有限公司、福建永安木业集团、广东合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郭氏宏高电子塑胶有限公司、江南钟表集团有限公司、中南国际实业(深圳)有限公司、亿利钟表有限公司、欧美木材(深圳)有限公司、南大电子(深圳)有限公司、盈韬实业有限公司、昶盛模具制造有限公司、中南创发(集团)有限公司、维达力实业(深圳)有限公司、中南机诚精密制品(深圳)有限公司、广州昶联精密制品有限公司等。

--------------------------------------------------------------------------------

 

【课程主办】深圳市华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报名热线】0755-86222415 移动:13510936819 敖先生
【在线 Q Q】476304896(课程咨询)
【报名流程】现在报名优惠!填写并回执报名表-->发出会务确认函-->参加培训

【课程备注】此课程每月循环开课,请登录查询较新安排(www.szhspx.com
1.收到贵司报名信息后,我们将第几时间和贵司参会联系人进行确认;
2.在开课前一周,我们有专人给贵司发送参加培训的确认函,上面有培训报到指引,以及详细的上课地址和路线图;
3.此课程也可以安排企业内训,欢迎来电咨询及申请排期;
4.如对此课程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电话向我们咨询。

         报  名 回  执

参加课题:《<劳动合同法>精解与经典案例分析》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   

参会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发票抬头与本回执单位名称不同的。请注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参加学员: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_Email:____________

参加学员: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Email:____________

参加学员: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_Email: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现金 □支票 □转帐

人数:______人   参会费用:共计:______元

备注
1.收到贵司报名信息后,我们将第几时间和贵司参会联系人进行确认;
2.在开课前一周,我们有专人给贵司发送参加培训的确认函,上面有培训报到指引,以及详细的上课地址和路线图;
3.此课程也可以安排企业内训,欢迎来电咨询及申请排期;
4.如对此课程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电话向我们咨询。

显示全部

学校介绍

华晟培训

认证机构

黄金会员5年

查看信用档案

学校人气度:6540

深圳市华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总部位于深圳,在北京、上海、杭州设有机构办事处。一直专注于企业综合管理培训,提供各类公开课培训班及企业内训,内容涵盖到人力资源、生产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等企业培训的各个方面。

 

◇ 目标明确:华晟培训所开设的每一门课程,都是在充分了解客户需求的基础上,确定培训项目和课程,明确培训要达成的效果和目标。
   
◇ 内容针对:华晟培训的培训体系力求实现客户人力资源开发系列化服务和个性化服务相结合,既“一方面华晟培训的课程体系整体用来满足客户人力资源开发系统,另一方面,任何一门单一课程满足客户个性化要求。”

 

◇ 师资专业:华晟培训所说的专业化不单是培训师们自己所学的理论,更重要的是他们在反复的实践中对不同课题研究探索上的专业精神、对实际与理论之间的问题和矛盾清晰把握以及对帮助学员进步上所作出的重要成效和结果。

 方式多样:华晟培训相信不同学员侧重于不同的学习和接受方式:有些人侧重于视觉学习,有些人侧重于听觉学习,有些人侧重于触觉学习。为此华晟企管力求通过对每一门课程进行各种不同类型传授相结合的方式,在每一门课程里,华晟企管会给学员研讨、体验式学习的机会,以增加学员学习的真正效果

 

华晟培训为2000多家企业的董事长、总裁、总经理、总监、经理等中高层管理人员提供了近300多场公开课和企业内训,华晟培训的课程实行小班制互动教学,先进的管理理论、与企业实践相结合的经典案例、可操作的工具模板,让每位参加课程的学员受益良多。 同时,华晟培训还定期策划组织企业考察游学、精品研修班、大型公开课、沙龙论坛等丰富精彩的培训活动。


先进的设计理念
依据企业近30个常规岗位的胜任力要求为进行研发设计,课题涉及董监高系列、集团发展与管控系列、人才培养系列、基业长青系列、管理技能系列、经营教练系列,既有系统性、针对性,又不乏热点、亮点课程。


超强的讲师阵容
95%
以上的讲师具备深厚的企业实战经验,充分地保证了课程的实战性与实用性。
便捷的学习方式
华晟培训企业学习年卡,让企业培训轻松自如,帮助企业解决人才梯队很难及时跟上;企业自行开发组织课程难度大,成本高;企业对培训市场缺乏了解,寻找合适课程和合适讲师的途径太少等问题。华晟培训学习年卡一次选择,整年精彩!


务实的增值服务
课程学习外派咨询服务/课程短信温馨提醒服务/提供课后学习及工具资料服务/为企业建立培训档案服务/不定期加送亮点课程、精品班课程服务/不定期组织的丰富多样会员回馈活动。


 
培训领域:

人力资源:
绩效管理 | 股权激励 | 行政工作 | 人力资源管理 | 劳动合同法| 社会保险法| 工伤保险 | 绩效考核|薪酬体系 | 招聘面试 | 培训体系 | 违纪员工处理 |
 
市场销售:
销售技巧 | 销售管理 | 团队建设 | 销售技能 | 大客户营销 | 外贸操作 | 商务谈判 | 销售精英
 
生产管理:
采购 | 精益生产 | 研发管理 | 车间管理 |项目管理 |产品管理 |IE工业工程 | 工厂成本控制| 质量管理 | 生产计划pmc | 现场管理 | 仓储管理 | 供应链管理 | TPM生产维护 | 注塑| SPC | 供应商管理
 
财务管理:
内部控制 | 非财管理 | 所得税法 | 全面预算 | 应收账款 | 财务管理 | 内部审计 
 
技能提升:
TTT | 职业秘书 | 中层干部 | 商务礼仪 | 客户服务 | 沟通技巧 | 领导力 | 心理学应用| 班组长 | 跟单员 | Excel与PPT | 新任经理 | stt培训 | Excel培训

培训领域:

通信类企业:NokiaSiemensMotorolasamsung、康佳移动、神州数码网络集团、海信通信、步步高通信、TCL移动通信、星网锐捷、江苏富士通、鑫诺通讯、京信通信、伟创力、同洲电子、广东普泰、TCL网络、冠日通讯、飞通光电、东进通讯、PBI国际、索贝数码、国腾通讯、迈普通信、恒宝通光电子、先创电子、清华华环、威盛通信、高阳圣思园、亿阳集团、网通研究院、广东宏达信、中国航空技术出口总公司、四创电子、北京交通华讯、亦海丰电子、大显通信、广州高科、广州邮通、格林威尔、武汉电信器件公司、力讯智能、优能通讯、达迪通信、长征宇通、展信智能、同维电子、迪威视讯、公达数码、摩比天线、海天天线、宇阳科技等


软件及系统集成:NEC软件、用友软件、金蝶软件、亚信科技、科银京成、福瑞博德、格尔软件、东软软件、中软国际、神州数码软件集团、远光软件、广州新太、金证科技、海格通信、工行软件开发中心、卓望科技、黎明网络、新粤交通投资、中太数据、奥尊信息、北大青鸟、科皓信息、创我科技、厦门巨龙软件、上海宝信软件、大丰科技、润汇科技、华友世纪、今朝科技、联友科技、深圳市电子金融结算中心、利博赛社保信息技术、中创信测、西安交大博通资讯、灵图软件、超图信息、复旦金仕达、杭州虹软等

消费电器:海尔集团、康佳集团、格力电器、惠州三星、美的制冷、美的生活电器、荣事达、小天鹅、TCL、海信集团、长虹电器、彩虹集团、三花集团、步步高、万家乐电器、苏泊尔、达实智能、卓力电器、澳柯玛、厦华电子、万宝冰箱、德赛视听、中山龙的、三洋电器、华阳多媒体、侨兴集团、诺亚舟、松日集团、亿龙集团、奥克斯空调等


电源/光源:山特电子、艾默生网络能源、比亚迪、雄韬电源、海洋王、皇源电子、伊博电源、核达中远通、斯比泰、珠海金电电源、泰坦科技、华德电子、福建科华、信瑞电子、湖南瑞翔、亚明、海洋王、镭士照明、阳光电源等

计算机:联想集团、清华同方、华硕电脑、方正科技、TCL电脑、记忆科技、华旗资讯、研祥智能、国微电子、升腾资讯、普瑞尔电子、长城电脑、穗彩科技、冠捷电子、南京富士通计算机、三诺电子、多彩科技、伟创力、鼎星数码、鼎星科技、大将科技、清华比威、太极计算机、华旗资讯、新蓝科技、商科集团、旭丽电子、讯强电子、精成电子、今博数码、凤凰光学等


医疗设备:山特电子、艾默生网络能源、比亚迪、雄韬电源、皇源电子、伊博电源、核达中远通、斯比泰、珠海金电电源、泰坦科技、华德电子、福建科华、信瑞电子、湖南瑞翔等


电力系统行业:南瑞集团、四方继保、许继集团、科陆电子、上海海得、华力特设备、上海思源、国电南自、泰豪科技、汇港科技等


医疗器械行业:迈瑞医疗、安科高技术、和佳医疗、宝莱特医用科技、金科威电子、三瑞医疗、广州白云蓝天科技、理邦仪器、邦健电
子、万东医疗、泰杰磁电研究所、蓝韵实业等


电力设备:南瑞集团、四方继保、许继集团、科陆电子、优特电力、上海海得、爱邦电气、华力特设备、上海思源、国电南自、泰豪科技、汇港科技、金智科技、申瑞电力、如高高压、浪拜迪等


办公设备:上海理光、佳能、朗科、爱普生、华映裕美、恒泰实达、步步高等


汽车:北汽福田、一汽轿车、黄海汽车、柳州五菱、北京奔驰、上汽通用泛亚研发中心、上海通用、上汽通用五菱、长城汽车、中兴汽车、一汽解放、一汽夏利、长安汽车等


专用交通工具:南车集团、北车集团、中集集团、徐工集团、中联重工、成都飞机制造厂、三一重工、西子OTIS等


电基础电子零部件:杭州士兰、重邮信科、歌尔电子、共济科技、信利电子、晶石集团、兴森快捷、华大电子、上海华虹、天碁科技、上海展讯、珠海炬力、凯明、上海贝岭、复旦微电子、北方微电子、威睿电通等


机电设备:京城控股、新杰克、北京机床、玉柴股份、北人股份、吉阳自动化、中山大洋、振华港机、松冈机电、三洋机电等


仪器仪表:万讯自控、聚光科技、大族激光、中科科仪、浙大中控、恒力电子、普析通用、研详智能、安捷伦等

汽材料/制品/工具:金发科技、南玻集团、三鑫玻璃集团、俊尔新材料、新三思、长园新材、保时得、南海建泰等


医药/化工:先声药业、康缘药业、汇仁集团、华南药业、双鹤药业、威高集团、三九医药、太太药业、浙江现代中药与天然药研究所、默锐化学、石药集团、广州蓝月亮、立白集团、山东胜利油田等


运营商:中国网通、中国电信北京研究院/广州研究院、北京移动、广东移动、深圳移动、吉林移动、上海电信、武汉电信、广东联通、深圳联通、深大电话、天威视讯等


食品/
饮料/烟酒:中粮集团、新烟集团、河南中烟、深圳卷烟厂、罗莱家纺、广东太古可口可乐、青岛啤酒、健力宝集团、湖南亚华南山乳业、太阳神集团、箭牌公司、金丝猴、劲酒等

进入学校主页

相关课程

加载更多

热门推荐

新闻资讯

加载更多

QQ咨询

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