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高技能人才培养,提高企业高级技能人才的队伍素质,实现我市技师以上人才有较大突破。根据《关于加快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办技师和高级技师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经过本单位培训,每年过关拿证率居全省前列,另有VIP名额预定)  
    一、 拟举办职业(工种) 
  维修电工、电焊工、餐厅服务员、化学检验工、中式面点师、中式烹调师、汽车驾驶员、美发师、管工、汽车维修工、机修钳工、装配钳工、内燃装卸机械司机、内燃装卸机械修理工、化工工艺试验工、计算机调试工 
  二、 申报条件 
  技师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2、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本职业者; 
  3、取得本职业助理专业技术职务后,在本职业工作满3年以上者。 
  高级技师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技师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3年以上。 
  2、取得技师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已满2年不满3年,但具有相关职业(工种)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3、取得相同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 
  三、报名材料 
  学历证书、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正面免冠二寸照片5张,填写1份报名登记表。 
  四、     收费和奖励 
  按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考试合格后,颁发全国通用职业资格证书 
  报名咨询电话:130---0170-3408  在线咨询QQ: 307-220-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