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30
白天班
宏文
江宁区胜太东路8号详细地图
课程介绍
2003年6月8日国务院颁布了《物业管理条例》,明确提出了“持证上岗”和“就业准入”概念和要求。其中《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明确:“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明确:“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物业管理企业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取得《物业经理上岗证》是物业从业人员必备的条件,也是物业企业进行资格评定的必备证书。
南京物业经理证、南京物业经理上岗证、物业经理上岗证管理法则、南京物业经理证管理法则
南京物业经理上岗证管理信息:
1.南京物业经理上岗证颁发部门:建设部人事教育司统一印制,加盖建设部人事教育司证书专用章和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公章。岗位职务:经理助理、经理。
2.南京物业经理上岗证使用范围: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申请、年检、升级(三级资质需要5本,二级资质10本);物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全国通用。
3.南京物业经理上岗证查询官网:全国城建培训中心
对已经取得证书的人员,每2年需进行一次继续教育。想要报名获得南京物业经理上岗证的学员,
南京物业经理证报名地址:
报名地址1:刘老师15950547751,江宁区胜太东路8号(地铁1号线“胜太路”站,2号口出右拐100m)
报名地址2:曹老师18014468986,浦口区泰冯路59号(地铁3号线/S8号线“泰冯路”站,1号口出,直走200,m)
显示全部
学校介绍
学校人气度:296
2017-07-04
共135个
职业资格证书
刘老师
培训机构,以学历教育或成人继续教育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机构需要有场地的要求及师资的要求,需要教育主管部门给予认证并且取得社会力量办学资格方可营业,其培训课程价格需要核算并报教育部门批准,增加课程或改变收费需要向教育部门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才可改变。
主营安监局证书、劳动局证书、学历认证、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等
相关课程
加载更多
热门推荐
新闻资讯
加载更多
QQ咨询
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