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01
自由安排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院
福州市鼓楼区湖滨路110号湖滨大厦7层成人高考处详细地图
13509368044
课程介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以及福建省学位办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福建农林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几年来我校在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第几条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系列本科毕业生,系指国家承认其学历的我校举办的各种形式的成人高等教育,具体指函授、业余和脱产学习的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的本科毕业生。。
第二条 学士学位授予应坚持德、智、体、美等方面考核的原则,达到下列条件者,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课程学习和毕业设计(论文)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三)在允许的修业年限内,完成本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其中自考生应从首考时间起,在四年内必须通过本专业的所有课程考试、考核,取得毕业资格。
(四)参加教务处组织的学士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全部合格的。
第三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科毕业生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一)不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任一条件的;
(二)在校学习期间,违反学校有关纪律,受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的;
(三)考试作弊者
(四)超出规定的授予学位申请时限
(五)因其它原因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不适宜授予学位
第四条 学士学位课程的考核
(一)具备申请资格的学位申请者应通过3门学位课程考试,分别为专业课1门、专业基础课1门和外国语1门(外语专业为第二外语)。
(二)学位课程考试时间原则上定于每年3-4月进行,考试时间一般提前1个月时间公布。
(三)专业课、专业基础课的具体考试科目,由成教学院会同相关学院根据专业教学计划确定并报校教务处审核。
(四)学位课程考试工作由校教务处组织实施。
(五)有以下情况者可凭有效成绩证明,申请免试学位外语课程:
1、非英语专业毕业生入学前五年内(含五年)或入学后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以上(含三级)笔试成绩合格;
2、在原专科院校或入学前五年内(含五年)或入学后在我校学习期间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或395分以上。
(六)学位考试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须由本人在次年2月20日前提出补考申请,安排参加次年学位课程补考。补考不合格者则不再授予学士学位。学位课程考试作弊者和原来未提出学位考试申请者,不得提出补考申请。
第五条 成人高等教育系列本科应届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的工作程序
(一)成考生应在取得毕业资格(以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为准)后的一个月内,自考生应在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一年内,向我校成人教育学院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予受理。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
1、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
2、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3、1寸蓝底彩色证件照3张
(二)成人教育学院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于每年的2月20日前报送给校教务处。
(三)校教务处对报送的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后,在一个月内将需参加学士学位课程考试的名单回馈给成人教育学院,并组织安排好考务工作。
(四)拟授予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名单和相关材料经学校主管校长审核后,提交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表决。
(五)学校公布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并颁发学士学位证书,证书中注明学位获得者通过何种办学形式,获得何种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
(六)授予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系列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过程中,若发现学位申请者或有关单位有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出,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可撤销学位申请者的申请资格或已授予的学士学位。
第六条 其它
(一)本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福建农林大学学位委员会。
(二)原《福建农林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闽农林大成教字[2006]3号)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废止。
招办石老师:15005004224 QQ:1356360506
报名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滨路110号湖滨大厦7层成人高考处
公交路线:1、65、70、111、109、100、74、54、88路西湖站下即到。
更多咨询:http://www.pxems.net/
http://fuz.studyems.com/
显示全部
学校介绍
学校人气度:1827
2013-05-08
共24个
林老师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院
林老师:13509368044 QQ:2571433240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是2003年2月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一所全日制公办高职院校,是隶属于福建省林业厅的副厅级事业单位。学院前身是创建于1953年的重点中专福建林业学校,迄今已有58年的办学历史。学院现为“首批国家示范性建设骨干高职院校”、“全国绿化模范单位”、“教育部办学评估等级院校”、“ 首批福建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福建省创新创业示范院校”、“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等级院校”、“省级文明学校”。
学院座落在闽北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南平市,拥有天麟校区和江南校区“一校两区”的校园格局。学院校园占地面积709亩,院办教学林场2万亩,建有44个实验实训室、10个校内实训基地、75个紧密合作型校外实训基地。现有教学团队1个,国家精品课程1门,国家实训基地2个,国家林业局教改试点专业3个,省级教学团队6个,省级教学名师7名,省级教师3名,省级专业带头人9人,省级精品专业6个,省级教育教学改革综合试验项目2个,省级教育改革试点项目7个,省级精品课程15门,省级实训基地3个。
学院设有资源环境系、园林工程系、土木工程系、人文社科系、自动化工程系、经济管理系等6个系部,开设39个高职专业、28个成人本专科专业和2个硕士研究生教学点,其中4个高职专业与台湾中州技术学院、南亚技术学院以及台资企业联合招生,实施“校校企”联合培养人才。学院现有各类在校生6000人,教职工3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90人。在专任教师队伍中,教授、副教授占34.6%,“双师型”教师占70.4%,博士、硕士教师占32.4%,高学历、高职称、双师型教师比例位居全省高职院校前列。
学院实施以全日制高职教育为主体,以科技服务和职业培训为两翼的“一体两翼”的办学模式,创新了“教学做相融合,产学研一体化”的人才培养模式。近几年,学院荣获市厅级以上表彰60多次,学生参加省级以上高职技能大赛获奖85人次。毕业生获得中级、高级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的比例达到98.8%,毕业生就业率达98%,称职率达98.6%,毕业生以“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和“综合素质高、专业基本功扎实、职业能力强”的鲜明特色受到用人单位广泛好评。
为了拓展办学空间,满足社会需求,学院在本校独立承办函授专科的同时,还与北京林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等国内重点知名高校开展合作办学,成立了“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院福建教学与实习基地”、“北京林业大学成人教育学院福建分院”、“哈尔滨工业大学远程教育学院福建校外学习中心”等,开展从专科、本科到研究生的多层次、多形式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每年招收成教函授生500人左右,成教函授在校生人数达到了1400人。学院先后设立了“劳动部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国家林业局林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等机构,可开展26个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和44个岗位的职业资格认证。学院以“中日林业生态培训中心”、“闽台高职院校林业与园林类师资培训中心”为平台,与日本合作开办了10期中日林业生态培训班,与台湾高校联合开展了3期闽台高职院校林业与园林类师资培训班;同时,承办了由商务部主办的有18个亚非拉国家109名林业官员参加的“森林执法与施政官员研修班”3期;学院每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林农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岗位培训50多期6000多人次,开展技能鉴定2300多人次,成为林业行业规模较大的劳动力职业能力“加油站”。
相关课程
加载更多
热门推荐
新闻资讯
加载更多
QQ咨询
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