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25
自由安排
东莞市教育综合培训中心
东莞市南城区详细地图
400-7777-225
课程介绍
继续教育对象
1、会计人员享有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和接受继续教育的义务。
2、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是取得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3、会计人员每年接受培训(面授)的时间累计不应少于24小时。
继续教育的内容与形式
1、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会计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技能训练和职业道德等。
2、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以接受培训为主。在职自学是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补充。
3、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应当将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会计人员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4、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登记管理。会计人员按照要求接受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关证明后,应在90天内持《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向继续教育主管部门办理继续
教育事项登记
温馨提示:
报名资料提供会计证复印件1份
报名登记表一份即可
周六日正常上班(可提前电话联系)
咨询电话:13580860001 咨询QQ2548886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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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介绍
学校人气度:2435
2011-05-26
共40个
陆老师
职业资格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劳动保障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和核发。职业资格证即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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