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自考计算机及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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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学价: 面议 发布用户:qiuxuefatie

发布时间:2014-04-10 已有2517人浏览报名

课程介绍

中山大学自考计算机及应用

 【教学目的】: 为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市场经济对人才的需求,我校今年继续开办上述专业的独立大专、本科班。由中山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等名校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执教。

【课程详情】: 计算机及应用(专科)

专业代码: A080701 专业名称: 计算机及应用(专科)
主考学校: 中山大学 开考方式: 面向社会及办班
报考范围: 全省及港澳地区(办班:部分地区) 备注 自考脱产专科
类型序号 课程代号 课程名称 学 分 类 型 考试方式
001 0002 邓小平理论概论 3 必考 笔试
002 0001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3 必考 笔试
003 0003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2 必考 笔试
004 0010 大学语文(专科) 4 必考 笔试
005 0022 高等数学(工专) 7 必考 笔试
006 0012 英语(一) 7 必考 笔试
007 2198 线性代数 3 必考 笔试
008 2314 模拟电路与数字电路 6 必考 笔试
009 2316 计算机应用技术 2 必考 笔试
010 2318 计算机组成原理 4 必考 笔试
011 2120 数据库及其应用 3 必考 笔试
012 2142 数据结构导论 4 必考 笔试
013 2141 计算机网络技术 4 必考 笔试
014 2319 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 2 必考 笔试
015 0342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 3 必考 笔试
016 2321 汇编语言程序设计(一) 3 必考 笔试
017 2323 操作系统概论(专) 4 必考 笔试
018 8009 计算机及应用课程实验(一) 10 必考 实践考核
231 0040 法学概论 6 加考 笔试
毕业要求:不少于18门且不低于74学分。

课程设置:必考课18门74学分;选考课0门0学分;加考课1门6学分。

说明:1、018含008、014实验各2学分,009实验3学分,011、015、016实验各1分,须相关课程

笔试全部合格后方可报考。

2、港澳考生不考001、002、003,但须加考231。

3、原计算机应用专业(专科,代码069)、计算机科学专业(专科,代码086)、计算机及应用

专业(专科,代码123)调整为本专业。

计算机及应用(独立本科段)

专业代码: B080702 专业名称: 计算机及应用(独立本科段)
主考学校: 中山大学 开考方式: 面向社会及独立办班
报考范围: 全省 备注 自考脱产本科
类型序号 课程代号 课程名称 学 分 类 型 考试方式
001 0004 毛泽东思想概论 2 必考 笔试
002 0005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必考 笔试
003 0015 英语(二) 14 必考 笔试
004 0420 物理(工) 5 必考 笔试
005 2197 概率沦与数理统计(二) 3 必考 笔试
006 2324 离散数学(本) 4 必考 笔试
007 0023 高等数学(工本) 10 必考 笔试
008 2328 面向对象程序设计 3 必考 笔试
009 2336 数据库原理 4 必考 笔试
010 2331 数据结构(A) 3 必考 笔试
011 2325 计算机系统结构 4 必考 笔试
012 2333 软件工程 3 必考 笔试
013 2339 计算机网络与通信 6 必考 笔试
014 2194 工程经济 4 必考 笔试
015 2326 操作系统(本)(A) 4 必考 笔试
016 8347 计算机及应用课程实践(二) 6 必考 实践考核
017 8100 毕业论文(不计学分) o 必考 实践考核
201 2318 计算机组成原理 4 加考 笔试
202 2142 数据结构导论 4 加考 笔试
203 2314 模拟电路与数字电路 6 加考 笔试
204 2321 汇编语言程序设计(一) 3 加考 笔试
205 0342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 3 加考 笔试
206 8024 计算机及应用课程实验(三) 4 加考 实践考核
231 0024 普通逻辑 4 加考 笔试
毕业要求:不少于17门且不低于78学分。

课程设置:必考课17门78学分;选考课0门0学分;加考课7门28学分。

说明:1、016含004、008、009、010、012、015实验各1学分;206含203实验

联系方式

刘老师 13676260813 QQ 2554063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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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介绍

自考主考专业辅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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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工学矛盾小、费用低,实行“宽进严出”,“教考分离”,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考试。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时间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符合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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