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浦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资格报考|六合|浦口幼师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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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0-22 已有9人浏览报名

课程介绍

 

主要工作内容

(1)劳动标准实施管理;

(2)管理劳动合同;

(3)参与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管理;

(4)进行劳动规章制度建设;

(5)开展劳资沟通和民主管理;

(6)协调处理员工申诉和劳动争议。

申报条件

相关专业指:劳动与社会保障、人力资源管理、劳动经济、社会工作、法学等。

三级劳动关系协调员(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3)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级劳动关系协调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一级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一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3年以上。

(5)具有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工作10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7年以上。

(7)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以上。

咨询地址

1、南京市浦口区大桥北路1号华侨银座A座508室(江北自来水公司楼上)

2、南京市六合区冠城路19号商铺(龙池地铁站2号口出站即到)

      咨询电话:139-1399-5022  朱老师 微信同步 qq:2885246675


标签:

劳动关系协调员保育员育婴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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