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描述
从事第三方物流、生产制造、电子商务、外贸、邮政、运输、仓储、配送、装卸、包装、流通加工、信息服务、报关、单证等物流活动的规划、设计管理和操作的人员。
鉴定等级
物流员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 助理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
物流师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级) 高级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
申报条件
助理物流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
1、取得本职业物流员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培训取得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培训取得结业证书。
3、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经培训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者;经培训取得结业证书。
5.本科毕业生, 经培训取得结业证书。
物流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
1、取得本职业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3工作年以上,经培训取得结业证书。
2、具备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 经培训取得结业证书。
3、具备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
培训内容
仓储与配送管理基础、企业物流管理基础、物流软件操作、物流专业英语与计算机基础(公共模块)。
颁发证书
鉴定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统一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证明了持证者具备了能从事该职业的工作技能,符合国家就业准入职业规定,是求职的“通行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和兑现工资待遇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报考材料:
1、填写《福建省职业资格鉴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复印件2份;
3、毕业证复印件2份;
4、2寸黑白照片4张(电子版一份);
5、在职人员提供从业工龄证明(加盖单位公章)2份。
报名方式
招办石老师:15005004224 QQ:1356360506
报名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滨路110号湖滨大厦7层成人高考处
公交路线:1、65、70、111、109、100、74、54、88路西湖站下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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