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是划分普通话水平等级的全国统一标准。 普通话水平等级分为三级六等,即一、二、三级,每个级别再分出甲乙两个等次;一级甲等为较高,三级乙等为较低。应试人的普通话水平根据在测试中所获得的分值确定。 ⒈普通话水平测试是一种国家考试是依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和测试大纲,评价个人掌握普通话能力的一种语言测试。 ⒉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的规定,1954年以后出生的下列人员须考普通话:⑴教师和申请教师资格证的人员;⑵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人员和节目主持人,影视话剧演员;⑶国家工作人员;⑷公交、邮电、商业、旅游等“窗口行业”从业人员;⑸师范、播音与主持艺术等与口语表达密切相关专业的学生;⑹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接受测试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