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天诚职业培训学校

兰州天诚电脑职业学校学生操行评定及奖学金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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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06-03 17:20:00 已有327人浏览

 

兰州天诚电脑职业学校学生操行评定及奖学金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学生的道德文明素质,落实以人为本的德育观,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操行评定以《中技班学生手册》的相关内容为依据,每学期评定一次,采取扣分和加分的方法进行。

第三条  学生违纪操行扣分细则见《兰州天诚电脑职业学校学生违纪操行扣分标准》(见附件)。

第四条  学生操行扣分由班主任负责汇总、统计、公布。

第五条  对操行扣分严重的学生,给予相应的处分,处分规定:

每月扣分10分以上给予警告处分,每月扣分20分以上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连续两月扣分10分以上,给予记过处分,连续两月扣分20分以上(或连续三个月扣分10分以上)给予留校查看处分,如下月扣分再超10分给予开除处分。

第六条  学生操行加分由班主任具体操作,加分细则如下:

(一)每周打字测试第一名,加2分。

(二)每月全勤者,加3分。

(三)每月作业全部完成者,加2分,作业评比第一名者,加5分

(四)积极举报别人不良行为,得到证实,每次加1分。

(五)每次考试前三名每次加1-3分。

(六)参加文体活动获名次或奖励,校内每次加1-2分,校外每次加3-4分,此项加分累积不超过10分。

(七)班干部每月加2分,工作成绩显著,加3-5分。

(八)考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每次加1分。

第七条  学生操行基础分为80分。90以上(含90分)为优秀,80分至90分以下为良好,70分至80分以下为及格,70分以下为不及格。学校就业推荐按操行分排分次序推荐。
第八条  操行不及格的学生,对其工作不作保证。

  第 九 条  学生连续两个学期操行不及格,给予开除处理。

  第十条  每月操行分第一名者,获得100元学习基金。

  第十一条  每学期评三名优秀学生给予奖学金,第一名:300元,第二名200元,第三名100元。奖学金评定:考试成绩占50%,操行分成绩占40%,平时成绩占10%。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兰州天诚职业培训学校

                                               

                                                 2008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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