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求实职业学校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职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做好《国家中职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画》张贴工作的通知
教助函[2010]16号
各市教育局,省属中职学校(高职院校中专部):
为进一步加强国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制了《国家中职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画》(以下简称“宣传画”)。按照教育部统一要求,现就做好国家中职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及《宣传画》张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画》张贴工作。要把《宣传画》作为宣传国家中职学生资助政策、推进中职招生和加强资助资金监督的重要手段。每所中等职业学校张贴数量不得少于6张,每所初中学校不得少于3张,其余由学校负责张贴至所在社区、乡村。
二、鉴于《宣传画》数量较多,各市及合肥地区省属中职学校于5月25日在高校后勤接待中心(地址:合肥市霍山路中段)统一领取。合肥地区以外省属中职学校由所在地市教育局领取和发放,具体时间由各市教育局予以通知。
三、各市要确保在2010年6月1日前,将《宣传画》张贴至每所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初中学校,并于2010年6月5日前将《宣传画》张贴工作完成情况报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宣传画》的领取及张贴工作将作为各市、各校年度民生工程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进一步加强国家中职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各地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及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国家对中等职业教育的高度重视,宣传国家中职学生资助和免学费政策,宣传资助学生成才的典型事例等,为中等职业教育的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省教育厅职成教处
二0一0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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