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育才(幼师)职业学校
基本资料
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1345号详细地图
0431-8469****
学校介绍
长春市育才职业学校于1985年经市教育局批准成立。二十七年来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育人成才”为根本,以“为幼教事业输送人才”为己任,博得社会好评。我校先后被长春市教育局评为“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市民满意民办学校”、“长春市民满意职业学校”、“吉林人民口碑金奖单位”。“第二届吉林人民满意的金牌形象使者”,2005年通过省教育厅评估,被确定为“评估认可学校”。2007年我校“幼师英语”专业被长春市教育局命名为“示范专业”。
学校聘请经验丰富的大专院校知名度高的教师任教,办学思想端正,课程足,管理严。重视学生的素质教育,注重学生的技能培训和提高。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扩大就业面。
在长春市教育局组织的“长春市职业学校幼教专业‘状元杯’技能竞赛”中,我校连续多年取得优异成绩。多年获得团体第一,多人、多次获得一、二、三等奖及其它优胜奖。展示出高超的专业技能和扎实的基本功。
本校具有五层结构的教学楼,设施好,设备齐全。钢琴35台,每个教室有两台钢琴,舞蹈室2个,微机室1个,电子琴室1个,语音室1个;另备有手风琴。键盘课保证人手一台琴。学校教室明亮宽敞,采暖设备好,并设有宿舍和食堂。
招生对象:招收全省各地应届、历届初中毕业生或相当于初中文化程度同等学历者,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学生可以独立成班或插班学习。报名者经面视合格即可录取。
我校开设幼师英语专业,全日制授课,学制三年。经市教育局统考合格者,发市教育局验印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幼师专业技能等级证、保育员中级国家资格证和普通话国家资格证、计算机中级国家资格证,国家承认学历,就业后可享受职业中专待遇。我校分别与东北师范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联办“学前教育”大专、与长春师范学院联办“音乐教育”大专,全日制上课,学制二年半。经考试合格毕业发给相应院校大专毕业证书,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
政策待遇:
凡到我校学习的农村户口、乡镇户口、城市特困家庭、低保户的学生均享受国务院1500元/年助学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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