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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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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3-20 11:06:00 已有286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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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度会计人员

继续教育的公告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豫财会 [2012]2号)文件精神,现将201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培训内容

1、企业单位会计人员

(1)小金库治理及其政策解读

(2)企业全面预算管理

2、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

(1)小金库治理及其政策解读

(2)会计基础工作

二、合作网校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www.nai.edu.cn/)、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中华会计网校www.chinaacc.com/)、北京东奥时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www.dongao.com)。

三、学习方法

1、由会计人员登陆河南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会计管理系统(http://www.hncz.gov.cn:8002/henancms/),选其中一个网校提供的课件进行网上学习。

2、会计人员学习完毕考试合格(60分)后通过会计管理系统自动记入本人信息库内,学习结果可在会计管理系统中查询。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不再签章。

四、缴费办法

统一收费标准,每人当年进行一次继续教育学习应通过网银缴费人民币60元,补课80元。

凡当年度已缴费未完成学时的人员,学习时间延长至下个年度2月底。下一年度3月1日起,需重新缴费听课。

五、具体要求

(一)继续教育学习周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凡在当年学习周期内没有完成规定学时学习的,须在下一年度进行补课。

(二)按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符合条件的,提供相应证明,视同完成继续教育任务,并于公历十二月二十日前到市财政局会计科备案,逾期不再受理。备案材料经省财政厅会计处审核确认后,输入会计管理系统个人信息库内。

 

咨询电话:0374-2676371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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