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家沟太极拳馆 合肥分馆
为了促进我省传统武术的发展,鼓励更多的人们积极参与到武术习练中来,让武术给更多的人们带来快乐和健康;同时为了给我省广大传统武术爱好者提供一个交流、学习、提高的机会和平台,决定于2013年4月11日—14日在焦作市举办“河南省2013年传统武术交流大赛”.
大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地点
2013年4月11日至14日,在焦作市举行。
二、参加单位
各省辖市、县武术协会、武术之乡、武术学校、武术团体等。
三、竞赛项目
(一)传统拳术。
(二)传统器械。
(三)对练。
(四)集体项目
以上各项目所含内容详见报名表。
四、参赛办法
(一)每单位可派领队、教练、随队医生各1人,运动员总数不限,男、女不限。
(二)每名运动员限报2个单项(拳术、器械各一项)、对练1项(B、C、D、E相邻两组可混编,男女可混编);每队限报一个集体项目。
(三)同类拳种、器械集中编组。凡每一拳种、器械不足5人时均集中编为其它拳种、器械类;对练项目编组限三人以内;集体项目不得少于6人。
(四)个人竞赛项目年龄分组:
A组: 12周岁以下
B组:13--17周岁以下(含17周岁);
C组:18—39周岁;
D组:40—59周岁;
E组:60周岁以上。
报名不足5人的组别,并入上一组别。
(五)为了鼓励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全民健身活动,本次比赛设“领导干部组”,办法如下:
1.必须是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报名时注明其行政级别或职务);
2.设61岁以上男、女组和60岁以下男、女组;
3.本《规程》的其它条款适用于本组比赛。
五、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为个人赛
1、传统拳术、器械:40秒—2分钟;
2、太极拳:4—6分钟,太极剑:3—4分钟,其它太极器械不得少于1分钟。(太极拳:运动员演练至5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太极剑:演练至3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3、集体项目不超过4分钟,须配乐(自备CD光盘),音乐伴奏中不能出现说唱等内容,若出现说唱裁判长总扣0.1分。比赛时由本队教练或领队负责放音乐。
(二)比赛采用中国武术协会2012年8月审定的《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
(三)运动员的参赛服装要体现出项目特色、民族特色和时代特色。不得着便装参赛,否则不予评分。
六、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比赛按各年龄组别和各单项男、女分别设一等奖(按20%比例录取)、二等奖(按30%比例录取)和优秀奖(按40%比例录取),录取比例均按照实际参赛人数录取,颁发获奖证书。
(二)领导干部组奖励办法视报名情况另定。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运动员。
七、经费
(一)大会统一安排食宿,食宿费自理(每人每天100元)。
(二)本着以赛养赛的原则,须交参赛费:150元/人。
八、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1、各参赛单位需用A4纸打印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经各市、县武术主管部门盖章后,于2013年4月1日(以邮戳日期为准)前寄至河南省武术运动管理中心社会武术科(联系人:花丽娜、赵东霞,地址:郑州市健康路150号,邮编:450012,电话:0371--63867603),一份留本队备份,便于核查;逾期不予编排。
2、凡因本单位(或参赛本人)原因造成的姓名、性别、组别、项目有误,在报名截止后不予更改。请各单位认真填写报名表,审核无误后再寄出。
(二)报到
1、裁判员于2013年4月10日晚17时前报道,报到地点:焦作市东方宾馆;各参赛单位于2013年4月11日下午17时前报到,报到地点:焦作市体育宾馆,联系人:张志远,电话:15893032888; 4月11日晚上19:30分召开组委会和教练员联席会,请各队准时参加(会议地址另行通知)。
2、报到时,运动员需向大会组委会提交自报到之日起前20天内县级以上医院的《健康体检证明》及《人身保险》复印件和签署《传统武术比赛责任声明书》,否则不予参赛。
九、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二)裁判员的选派另行通知。
十、其他
(一)运动员须自行办理《人身保险》。
(二)各参赛队报到后,大会医务组将对运动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抽查,如发现问题,取消参赛资格。
(三)运动员须在赛前30分钟参加检录,三次点名未到,按弃权处理。
(四)裁判员由河南省武术运动管理中心选派。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河南省武术运动管理中心。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二日
河南省武术运动管理中心 2013年3月12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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