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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师大关于组织开展福建省2014年第二批基础教育高中教学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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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11-11 20:48:44 已有150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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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师继〔2014〕8 号

 

 

关于组织开展福建省2014年第二批基础教育

高中教学副校长提高班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属高中: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下达福建省2014年第二批基础教育师资省级培训计划的通知》(闽教人〔2014〕64号)、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培训模式改革全面提升培训质量的指导意见》(教师〔2013〕6号)精神,闽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作为培训承办单位,拟组织开展福建省2014年第二批基础教育师资省级培训——高中教学副校长提高班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根据各学校特点,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逐步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育人模式和实践经验为目标;建设一支高素质中学及职业学校校长队伍,不断提高我省中学校长的管理水平和学校的教育质量,适应新时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

进一步提高中学教学副校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提高办学治校、依法管理的能力,提高改革创新、组织实施基础教育新课程的能力,努力培养一批符合实施素质教育需要的政策水平高、能力强、影响力大的中学教学副校长,进而带动我省中学校长队伍的专业化发展。

二、指导思想

2014年8月教育部印发了《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明确提出了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加强学校管理的要求,确定了“完善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的具体发展任务,将有效促进学校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益,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实现内涵发展。这次培训将管理标准作为教学副校长和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结合当地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指导,使广大校长充分了解基本要求,掌握精神实质,指导具体工作。

“校长是一个学校的灵魂”为这次培训的指导思想之一,牢牢抓住校长的教育思想的梳理与形成,抓住校长办学能力的提升,是这次培训最为关键的命题。

三、培训内容

根据教育部的培训目标和相关要求,培训将以理论学习、实践探讨相结合,主要内容涵盖校长政治素养、领导能力、综合素质提升、人文素养、创新能力、校园文化建设、教育改革发展。注重管理科学和教育科学理论的学习,同时兼顾提高校长实际工作能力;传授新理论和新理念,认识“未来教室”和“未来校园”,又要从校长工作实际出发,通过“态势分析法(SWOT)”,分析校长的需求,着眼于学校管理效能和教学质量的持续提高,引导校长进行自我更新、自我反思,激发校长的求知欲和表现欲,增强校长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其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培训的各个环节,努力提高培训效果。

1、政治素养模块。本单元将从“站在教育之外看教育”的角度出发,结合《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校长应具备的基本政治素养和对政治经济的敏锐性,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能力为线索,从教育以外多角度思考教育,努力拓宽眼界。

2、领导能力建设模块。本单元从校长应具备基本的能力出发,以专家引领、案例讨论、角色扮演、课堂互动讨论等授课方式,引导学员借鉴现代企业管理中的有效管理经验及模式,领悟管理智慧和领导艺术。

3、综合素质提升模块。本单元将以高水平校长应具备的综合素质、知识结构、创新能力为主要内容,结合提高教育教学领导力的最新有效管理方式和技术,能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管理理念手段运用于工作中。

4、人文素养模块。本单元从校长应具备的人文法律素养、构建校园文化为主要内容,要使校长感受中国文化博大精深,借鉴国外普遍人文理念,从文化中汲取精髓,以思辨的方式,积淀为自身独特的文化底蕴和人格魅力。

5、教育改革发展模块。本单元从我国教育改革及主要发达国家基础教育发展趋势出发,使校长领略教育高层对我国教育改革、新课程实施和主要发达国家教育教学改革的总体发展态势,把握学校今后发展应对策略。

四、培训对象、名额

培训对象为已经取得《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完)教学副职校长。

培训项目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五、遴选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重点遴选德才兼备、业绩优良、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高中教学副校长。培养对象的遴选采取申报、学校推荐、教育行政部门逐级审核的方式进行。设区市教育局负责对本设区市所辖县(市、区)报送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并于2014年11月15日前将《2014年福建省第二批基础教育高中教学副校长提高班参训学员汇总表》(附件2)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mnnucjy@163.com,同时将推荐人选相关纸质报送材料汇总后统一以EMS快递信件寄至闽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李巧云老师收。纸质报送材料如下:

1.《2014年福建省第二批基础教育高中教学副校长提高班参训学员汇总表》(附件2)一份;

2.《福建省基础教育高中教学副校长提高班参训推荐表》(附件3)每人一式一份;

3. 《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六、培训时间

2014年12月11日至17日

七、报到地点、时间

报到地点:漳州市芗城区湖内路5号,国防大厦。

报到时间:2014年12月11日下午17:30前。

八、培训费用

根据闽教人〔2014〕64号文精神和福建省财政厅、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行[2014]24号)文件第九条规定,培训费实行分项核定、总额控制,综合定额标准为350元/人·天标准收培训费,7天计2450元/人。内含:住宿费、餐费、培训费、资料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参训校长培训期间往返交通费及差旅费等费用回原单位报销。

九、培训考核

参训期间,副校长要在遵守培训纪律的基础上完成以下各项任务,才能获得培训结业证书。

1、填写“每日研修日记”:感谢您分享您在参训期间的感想、灵感、感悟以及建议等。

2、提交“对本校教学管理的态势(SWOT)分析”一份。

3、撰写一份“如何提高本校整体教学质量的思考”或者“培训心得”(3000字以上。)

十、其他事项

1.为确保培训顺利进行,请各地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等抓紧做好参训教师的遴选组织工作并按时足额报送参训教师。

2.培训通知等相关事项将在“闽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上公布,请通知参训教师在开班前10天登陆“闽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公告通知”中查看。

3.闽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联系人:李巧云、王艳。

电     话:0596-2591413、0596-2063805 

电子邮箱:mnnucjy@163.com 

邮寄地址:漳州市县前直街36号闽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邮     编:363000

 

 

 

 

 

附件:1. 2014年福建省第二批基础教育高中教学副校长提高班参训学员名额分配表

2. 2014年福建省第二批基础教育高中教学副校长提高班参训学员汇总表

3. 福建省基础教育高中教学副校长提高班参训推荐表

                                       

 

 

 闽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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