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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新华视点”栏目8日播发稿件《福建:2000多吨病死猪肉是如何流向餐桌的?》,对福建龙岩发生的两起特大非法经营病死猪肉案进行了报道,引发广泛社会关注。
龙岩市表示,将以此次媒体报道为契机,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监管,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严格依法履职,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38名犯罪分子被判刑 9名监管部门干部被追究责任
龙岩市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这两起案件于2013和2014年经省高级法院终审判决,林深、赖建华等12名犯罪分子被判处16年至2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张志强等26名犯罪分子被判处15年至1年3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龙岩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介绍,案件中收受贿赂或渎职的监管部门干部也受到责任追究,5名干部被追究刑事责任:新罗区原畜牧兽医水产局检疫员张水华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漳平市原畜牧兽医水产局分管副局长郑美清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半,漳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原所长李希锦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原检疫员李烨胤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原检疫员陈存华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9个月。
有4名干部受到行政处分:漳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副所长李芸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检疫员黄秀华受到行政降级处分一年处分;检疫员连斌受到行政降低岗位等级一年处分;检疫员林芳华受到降低岗位等级一年处分。
——建设无害化处理厂 专人上门免费收集处理病死猪
龙岩市农业局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曹永林说,针对养猪户反映的手续繁琐、成本高等问题,去年底,龙岩市试点在新罗区大池镇建立病死禽畜无害化处理厂,现在猪圈里出现病死猪,养猪户只要打电话给处理厂,就有专人上门免费收集处理。
处理厂负责人陈鸿铭告诉记者,现在每天处理病死猪200多头,每处理一头病死猪可以获得政府补贴50元,病死猪经切割粉碎、高温灭菌烘干后还可以生产出有机肥。
曹永林说:“现在准备在全市推广这一病死禽畜无害化处理模式,无害化处理的成本不能让养殖户承担,通过加大宣传和更为方便的服务,从源头减少病死猪流入市场。”
龙岩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介绍,县级农业部门帮助乡镇政府合理规划建设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公共设施,入场指导规模养猪户建设无害化处理池,指导企业投资建设新型无害化处理厂。目前,全市已在各乡镇、村规划建设公共无害化处理设施217个,指导规模养殖场建设无害化处理池1471个,指导企业兴建新型无害化处理厂14个。
——建立“属地管理”制度和监管黑名单
龙岩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介绍,全市7个县(市、区)均发文部署严厉打击养殖环节随意丢弃病死猪的违法行为,明确乡镇政府(街道办)为基层“属地管理”监管主体,由乡镇政府负责“包巡查、包监管、包清理、包处置”,建立包村领导、包村干部、村两委干部责任制。
据龙岩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介绍,龙岩市已将从事过病死猪收购、屠宰、贮藏、销售等违法行为的人员列入监管黑名单。对列入中央、省、市、县各级政府扶持项目的规模化生猪养殖场,一经发现未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或有销售病死猪的违法行为,列入黑名单,取消项目扶持资格,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4月8日举行的福建省生猪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上,福建省提出在2016年底前全省基本实现病死猪无害化处理。
(记者 郑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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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底前福建省基本实现病死猪无害化处理
福州新闻网4月8日讯(记者 陈聪文)今年底前完成可养区内存栏250头以下未提出改造方案或改造后仍不达标的养殖户关闭拆除任务,年底前完成可养区内存栏250头以下未提出改造方案或改造后仍不达标的养殖户关闭拆除任务,
8日,全省生猪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在福州召开。副省长陈荣凯出席并讲话。
他指出,去年以来,我省各地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里关于养猪业污染治理的各项部署要求,迅速行动、加大投入、措施得力,防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存在各地工作不平衡、养殖场改造进展缓慢等问题。他强调,从今年起,全省生猪出栏总量要严格控制在2000万头,各地要充分考虑环境容量、产业基础、消费需求,严格实行总量控制;要加大关闭拆除力度,确保今年上半年全面完成禁养区内生猪养殖场关闭拆除任务,年底前完成可养区内存栏250头以下未提出改造方案或改造后仍不达标的养殖户关闭拆除任务,并积极引导和推进养殖场(户)转产就业;要对可养区内的规模化养殖场进行标准化改造,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要推进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积极推广漏缝地面、微生物发酵床等先进养殖模式,和猪-沼-果(林、茶等)循环农业模式,引导企业充分利用畜禽粪便生产有机肥;要规范病死猪无害化处理,2016年底前全省基本实现病死猪无害化处理。
会上,省政府向9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下达了生猪污染目标防治责任书。
新华网福州4月8日电(记者 郑良)福建高级法院近日公布多起保护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犯罪分子林深、赖建华等人在龙岩大量收购病猪、死猪,并雇人进行加工后销售,金额达1243万余元;犯罪分子张志强等人在龙岩漳平市租用正规屠宰厂场地,收购、私自屠宰并销售病死猪肉,金额达4300余万元。两起案件销售的病死猪肉达到2000多吨。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病死猪要进行无害化处理,生猪屠宰要在专门的屠宰点,宰前、宰中、宰后要层层检验检疫,合格才能流入市场,这些病死猪肉是如何逃过重重监管流向餐桌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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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猪每斤3至4元,只要有货都收
闽西龙岩是福建生猪主产区,每年生猪出栏量超过500万头,对于养殖户来说,如何处理病死猪是个麻烦事。
据办案民警和法官介绍,林深、张志强非法经营案中,屠宰、销售的病死猪都是通过猪贩在本地或外地养殖户收购,有的甚至是打捞养殖户丢弃到河道里的病死猪。
凌某是一名猪贩,他的生意是专门解决养猪户处理病死猪的困扰。“淘汰的母猪、残疾猪、长不大的僵猪、患病快死猪以及死了几天的猪都要,每头猪的价格100至500元不等,上门收购。”
根据《动物防疫法》及农业部相关规定,病死猪要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处置。农业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的通知》规定,从事动物养殖、屠宰加工、运输储藏等的单位和个人是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的第一责任人,有关场所应配备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建立无害化处理制度,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承担监管责任,对违法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
龙岩新罗区秀东村村民吴胜荣养了2000多头猪,他说:“一个月平均有30多头病死猪,有疫情时一次死上百头也很平常。为处理这些病死猪,我花六七万建了两个300立方的化尸池,但很快就被死猪堆满了,压力很大。”
一些养殖户告诉记者,根据镇政府和畜牧兽医站要求,处理病死猪要挖坑、消毒、深埋,雇人处理一头病死猪要花200元以上,而根据现行补贴政策,无害化处理只能领到80元补贴,且申领手续繁琐。很多养殖户即使不卖给猪贩,把病死猪随意丢弃到河里的也很多。
凌某是向张志强供货的猪贩之一。张志强在漳平租赁正规屠宰点场地,私自兴建了不具备生产、检疫条件的屠宰、分割生产线,大量收购病死猪肉。屠宰点一名工作人员说:“死猪每斤3至4元,病猪、老母猪等价格更高一些,只要有货,我们都收。”
吴胜荣告诉记者:“经常接到猪贩收购电话,大型养殖场不会做这种事,但这个市场是存在的。”
工人自己都不敢吃屠宰的猪,每月2100元“辛苦费”搞定检疫负责人
“案件中所有病死猪都是在正规屠宰点宰杀的,生产、销售的病死猪肉均有正规检验检疫手续。”龙岩市中级法院刑二庭法官詹文富告诉记者。
公安机关在查处林深非法屠宰病死猪的窝点时,现场查扣120多吨尚未销售的病死猪肉。新罗区公安分局办案民警许龙说:“现场卫生条件不堪入目,一些猪肉变绿、发黑、腐坏长毛,病死猪坏死的内脏堆积在地上,恶臭熏人,有的民警在现场呕吐,甚至好几天吃不下饭。”
根据《动物防疫法》和农业部《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屠宰的动物要提前进行申报检疫,检疫合格才能进入屠宰点,屠宰过程中检疫人员要全程同步检疫,出售或者运输的动物、动物产品要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后,方可离开产地。
为了让收购的病死猪进入屠宰点,林深、赖建华等人每月给龙岩市新罗区畜牧兽医水产局驻屠宰点检疫申报点负责人张水华送钱,张水华将屠宰场大门钥匙交给了林深等人。
张水华说:“林深他们运来的猪从来没有产地检疫合格证明,也没有进行宰前、宰后检疫。但是,我因为收了每月2100元‘辛苦费’,就都按照他们的要求开具了动物检疫合格证和出县境检验检疫合格证。”
张志强屠宰病死猪肉车间一位工人说:“我们宰杀的猪都是老母猪、病猪、死猪,我们都不敢吃这些猪肉。”屠宰点多位驻点检疫工作人员称:“张志强等人屠宰、销售病死猪是公开的秘密,但张志强经常宴请检疫人员、送购物卡、发补贴,大家也就不闻不问了。”
许龙说:“一些病死猪已经发黑甚至腐坏,犯罪分子就将猪皮剥掉,腐坏的内脏扔掉,将猪肉切割冷冻,这样销售时不容易看出异样。”
有的作为生肉出售,有的用来制作成火腿肠、肉馅等
在正规屠宰点批量宰杀,有正规的检疫合格和出境手续,林深、张志强等人将病死猪肉大量销往厦门、福州、泉州、江苏无锡、浙江金华、河南商丘、湖南韶山、四川射洪、广东深圳等地,销售金额达到5500余万元。一些食品公司、冻肉批发商、卤料生产商等长期大批量采购这些病死猪肉。
新罗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队长江华说:“公安民警根据林深等人的销售记录,到浙江金华、江苏无锡等地调查发现,林深等人销售的病死猪肉以冷冻肉运到当地,有的在当地肉品批发市场销售,有的供货给食品公司用来制作成火腿肠、肉馅等。”
福州一家冻品批发市场食品经营部业主郑某说:“张志强是以食品公司名义供货,出境检疫合格证明、运载工具消毒证明等手续俱全,我们购买了各类冷冻猪肉产品共300多万元。”
广东一家食品公司从2010年下半年开始向张志强购买冻猪肉产品,从销售记录看,不到半年购货金额就达到212万余元。
一些小吃店、卤料点、快餐馆等也是这些病死猪肉的购买者。漳平一家面食店老板陈某说:“从2010年开始,我向张志强购买了母猪大肠6万余元,其中有一些带有暗红色和黑色斑点。”
一些办案民警告诉记者,在一些农村小市场或城市居民小区附近,一些小摊贩打着“农家土猪肉”名义销售病死猪肉。
打击销售病死猪犯罪取证难,上下游涉事者鲜有被追责
林深、赖建华等涉案的12名被告人终审被判处16年至2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打击销售病死猪肉犯罪链条,存在取证方面的难题。同时,从上游的养殖户、猪贩,到下游的摊贩、餐馆、食品加工企业被追责的不多。”办案人员说,在破获案件后,应倒查病死猪肉来源、去向,严肃追究大量出售、购买病死猪肉的养殖户、餐馆经营者等人员责任,提高违法成本才能真正震慑不法分子;对于不履行监管职责、导致病死猪流入市场的人员要问责,特别是对收受犯罪分子贿赂,为收购、销售病死猪肉提供便利的公职人员要严惩。
龙岩市农业局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曹永林说,打击、防范病死猪肉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去年底,龙岩市在一些乡镇试点建立病死禽畜无害化处理厂,猪圈里出现病死猪,养猪户只要打电话给处理厂,就有专人上门免费收集处理。“要通过加大宣传和更为方便的服务,源头减少病死猪流入市场。”曹永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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