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自考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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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6-04 16:43:28 已有47人浏览

联系咨询电话:13178112529(庄老师)联系QQ915227231(庄老师)

     福建师范大学是一所具有百年历史和光荣传统的省属重点大学,整体实力进入全国高师院校和全国地方大学的先进行列。

      热忱欢迎应届和历届大专以上毕业生、高中毕业生、中专毕业生、职高毕业生参加我校自考助学班学习,成为福建师范大学的一员。

      二、招生办法:

      1、招生对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脱产班招收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证书的历届毕业生;专科班招收高中毕业(含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等)毕业生。报名者应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身体健康,年龄30岁以下。

      2、报名:凡符合招生条件者,可持有关毕业证书(证明)、个人身份证,直接到自考办公室报名。

      三、教学和住宿:

      1、教学地点: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

      2、住宿环境:依据每个专业不一样,宿舍设备齐全,环境良好,依据不同的住宿条件,住宿费用在600-1200元,可供学生自主选择。

      四、福建师范大学自考法律学专业主要课程

      《法理学》、《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大学语文》、《基础英语》、《计算机基础》、《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经济法概论》、《邓小平理论 》、《婚姻法、《国际法》、《法学基础》、《行政法》、《逻辑学》、《律师实务》、《会计学基础》、《审计学基础》、《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外国语》、《劳动法》、《婚姻家庭法(一)》、《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概论》、《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公司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法律文书写作、(《中国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制史》、《西方法律思想史、》《票据法》、《保险法》、《税法》、《金融》、《公证与律师制度》、《房地产法》任选三门)、毕业论文。

      福建师范大学自考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创立。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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