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专业知识一》
2015 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试大纲》的考试科目较前版有所调整,并且在内容、要求方面都
做了不同程度的变动,加大了综合知识与技能的考试比重,降低专业基础知识的比重。
大纲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主要考查执业药师从事质量监督和药学服务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包括了药
学专业的分支学科药剂学、药物化学、药理学、药物分析学等的综合知识,并增加了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
滥用监控的内容。强调了考试科目实用性知识与技能的要求,更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注意了学科之间
的协调与衔接,解决了同一科目中考点或不同科目之间考点的交叉与重复,删除了与执业药师执业活动关
系不密切的内容,如涉及学科含义、性质、任务、意义、发展历程及一些制剂生产设备等内容。包括以下
内容:药物、药物命名、药物剂型与制剂和药学专业知识;药物结构与构效的关系;药物常用剂型的特点、
分类及质量要求和临床应用;药效学、药动学及药物体内过程;药品不良反应、药源性疾病和药物警戒与
药物滥用监控;国家药品标准和药典的通则;常用药物的分类、结构类型和应用。
新版大纲和原大纲对比
(一)药剂学专业知识
药剂学是药学专业的一门主要专业课程,是所有药学专业人员必须掌握的专业内容,也是执业药师应
该必备的药学专业知识重要组成部分。新的药剂学部分“应试指南”的编写既遵循由浅入深,从感性到理
性,从理论到实践的原则,又考虑内容的独立性与系统性。涉及药学专业知识一中:
第一章(原大纲中第 1、10、17 章)、第三章(原大纲中第 2~4 章、第 9 章)、第四章(原大纲中第 5~
8 章)、第五章(原大纲中第 4、7、11~14 章)、第六章(原大纲中第 15 章)、第九章(原大纲中第 16 章)。
具体内容包括如下:
各种药物剂型的概念、特点、质量要求和临床应用。
常用辅料与附加剂的种类、特性及合理应用。
药物制剂的基本理论。介绍药物剂型及制备的理论根据,剂型设计处方前工作等。
药物稳定性及其有效期。
药物制剂的配伍变化和相互作用。
药物制剂的新技术与新剂型。介绍现代药剂学研究的前沿领域。新技术包括固体分散物技术、包合技
术、微囊技术、脂质体技术等;新剂型包括缓控释制剂、靶向制剂、经皮吸收制剂等。
生物药剂学与药物动力学。
2015 年版《考试大纲》药剂学科内容中最大的变化是:
1.取消了常用制剂的制备流程、工艺操作及设备名称。
2.取消了药物制剂的单元操作(制剂工程),包括固体制剂、液体制剂的制备中涉及的单元操作、操作
原理及设备等。
3.减少了药物剂型制备的基本理论内容,包括粉体学理论、滤过原理、表面活性剂的基本性质等。
4.取消了软膏剂、生物技术药物制剂。
5.增加植入剂、冲洗剂及烧伤及严重创伤用外用制剂,增加了口服速释片剂,包括分散片、口崩片。
6.减少了药物动力学中双室模型、多剂量给药药动学参数的计算,动力学模型的识别。
7.增加了给药方案设计和个体化给药。
(二)药物化学专业知识
药物化学是研究药物的化学结构、理化性质、合成路线、构效关系、药物与生物体的相互作用、以及
新药设计原理和方法的一门综合性学科。药物化学作为药学学科的龙头学科,显得非常重要,世界各国的
执业药师考试都作为考试内容之一,我国将药物化学列为药学专业的执业药师必考的专业课之一。2015 版
考试大纲药物化学学科重大变化是:
1.药物化学部分由原来的一门课程(37 章)调整为 2 章,包括药物的结构与药物作用(第二章)和常
用药物的结构与作用(第十一章)
2.对原考纲所要求的考点(各类药物分类、结构类型、作用机制、构效关系和代谢特点、代表药物的
化学结构、理论性质、稳定性和使用特点;手性药物的立体化学结构、构型和生物活性特点)进行了较大
的删减,主要保留各类药物的化学结构(部分药物的结构类型)、大类药物的构效关系、作用特点。重点
突出药物的化学结构特征(认识药物结构及结构的组成)、构效关系和作用(包括药理作用、治疗作用、
毒副作用等)。
3.将原大纲 37 章各论药物压缩为一章(即第十一章),将原来的 10 章变为 9 节(即第一节精神与中枢
神经系统疾病用药,第二节非甾体抗炎药及抗通风药,第三节呼吸系统疾病用药,第四节消化系统疾病用
药,第五节循环系统疾病用药,第六节内分泌系统疾病用药,第七节抗菌药物,第八节抗病毒药,第九节
抗肿瘤药),并其编排做了相应的调整;删除了考试及使用频率相对较低的内容,如泌尿系统(利尿药等 4
章)、维生素(2 章),抗寄生虫药、神经退行性疾病治疗药、抗心力衰竭药、抗血小板和抗凝药、及抗变
态反应药等。
4.新增了总论的有关内容,药物与药物的结构,药物的结构与作用(包括“药物的理化性质与药物的
活性,药物的化学结构与药物的活性、药物化学结构与药物代谢”)。
5.对具体的药物品种做了大量删减,由原来 472 种药物调整为临床常用的 209 种药物。删除了较难理
解和背记的理化性质、稳定性、体内代谢、作用机制、及部分结构类型等内容,更贴近工作实际。
(三)药理学专业知识
药理学是研究药物与机体(含病原体)相互作用及作用规律的学科。药理学的任务为阐明药物的作用、
作用机制及药物在体内的动态变化规律。执业药师在具体的执业过程中,如何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必须具
备基本的药学专业知识包括与药理学科相关的内容,即认识药物作用的基本原理、作用靶点、数量关系,
认识影响药物作用的因素和体内的药物-药物相互作用,认识药物的不良反应、药源性疾病和药物警戒,认
识药物滥用和药物依赖性。
新的药理学部分“应试指南”涉及:
药学专业知识一中第七章药效学,原大纲药理学第一章(药理学总论)中细目 2(药效学)和细目 3
(药物的作用机制)内容;第八章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控。
(四)药物分析专业知识
药物分析学是探讨药品质量管理与监督的基本规律的学科。药物分析学是分析化学在药学领域中的重
要分支学科,现代药物分析注重现代分析技术在药品质量分析中的应用,以提高药品质量管理与监督的有
效性与可靠性。新的药物分析部分“应试指南”涉及:
药学专业知识一中第十章药品标准与药品质量检验;原大纲中第 1 药典和第 2 章药物分析的基本知识
的部分内容。
药学专业知识二
目前《药学专业知识二》是一门全新的内容体系,是颠覆性的改变,它的应试指南是以临床药理学为
基础,结合临床药物治疗学中合理用药相关只是编写而成,目的是指导执业药师开展以“合理用药”为核
心的药学服务。
大纲和应试指南中要求考生从临床治疗学角度指导患者合理用药
掌握主要药品药物作用特点、临床评价、用药监护等,此外,了解药物间的相互作用、不良反应以及
适宜的用法用量。
因此每章内容包括:药理作用和临床评价,用药监护,常用药品的临床应用
《药学专业知识二》充分体现要求药师指导合理用药,具体内容从原来的《药学专业知识一》中的药
理学部分 7 个系统改为 16 个章节:
调节水、电解质、酸碱平衡药与营养药 新增与临床密切相关的 眼科疾病用药
耳鼻喉科疾病用药 新增与临床密切相关的 皮肤科疾病用药
第七章 泌尿系统疾病用药 新增 抗前列腺增生症药
第八章 内分泌系统疾病用药 新增 蛋白同化激素 调节骨代谢与形成药
在学科内容方面,《药学专业知识二》分为 16 个章节,新增章节要重视,重点章节如下:
精神与中枢神经系统、循环系统疾病用药、内分泌系统疾病用药、泌尿系统疾病用药、抗菌药物、
抗肿瘤药物
《药学专业知识二》药物种类较多,篇幅大而繁杂,应当在掌握重点内容的基础上,与其它内容
进行联系比较,找出特点,便于掌握和记忆。
重点掌握药物的分类、药理作用与临床评价、用药监护、常用药品的临床应用及注意事项
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是考察执业药师综合应用专业知识和科学方法开展药品质量管理和指导
合理用药所必备的综合知识与技能的科目。其知识点与内容的更新和扩充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第一章药学服务:内容调整为以药学服务的能力要求为主要内容
2.第二章(处方):调整为“药品调剂和药品管理”(除处方、处方审核、处方调配、药学计算外,
新增药品管理和供应)其中“用药指导”调整至第三章‘用药教育与咨询’中。
3.第三章(常用医学检查指标及其临床意义):调整至第七章‘常用医学检查指标的解读’。
4.第四章常见病症的自我药疗:调整至第八章,常见病症更新并扩充至 25 种【发热、疼痛、视疲
劳、沙眼、急性结膜炎、鼻塞、过敏性鼻炎、咳嗽、上感与流感、口腔溃疡、消化不良、腹泻、便秘、
痔疮、肠道寄生虫病、营养不良、阴道炎、痛经、痤疮、荨麻疹、湿疹、烫伤、冻伤(疮)、手足真
菌感染、昆虫叮咬】。
5.第八章(临床常见中毒物质与解救):调整至第二十章中毒解救;并正价‘蛇咬伤中毒’。
《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包括两大部分:药学实践与用药安全和自我药疗与药物治疗
药学实践与用药安全:在“药学实践与用药安全”中,应重点掌握处方调配、处方审核、药学计
算、开展用药咨询、药物警戒、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检测、防范用药错误、识别药品质量缺陷问题、
治疗药物评价等药学实践工作所需的综合知识与技能。
自我药疗与药物治疗重点掌握常用 7 类 46 项医学检查指标及其临床意义、发热、疼痛、伤感与
流感、消化不良等 25 个常见症状及“小病”的判断、处置,肺炎、支气管哮喘、高血压、抑郁症、
消化性溃疡等 40 种常见病的药物治疗和合理用药方案优化,催眠药、镇静药、有机磷、香豆素类杀
鼠药等 15 类常见毒物中毒解救的药学支持,疾病管理与健康教育和宣传等指导合理用药相关的综合
知识与技能。
药事管理与法规
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的考试内容总体上分为:
执业药师与药品安全:执业药师管理、执业药师职业道德与服务规范和药品与药品安全管理等细
目。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与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深化医药卫生体质改革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等细目。
药品监督管理体质与法律体系:药品监督管理机构、药品监督管理技术支撑机构、药品管理立法
和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法律制度等细目。
药品研制与生产管理:药品研制与注册管理和药品生产管理等细目。
药品经营与使用管理:药品经营管理、药品使用管理、药品分类管理、医疗保障用药管理和药品
不良反应报告与检测管理等细目。
中药管理:中药与中药创新发展、中药材管理、中药饮片管理和中成药管理等细目。
特殊管理的药品管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药品类易制毒化学
品管理、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管理、兴奋剂的管理和疫苗的管理等细目。
药品标准与药品质量监督检验:药品标准管理、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和药品质量监督检验和药
品质量公告等细目。
药品价格、广告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药品广告管理、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细
目。
药品安全法律责任:药品安全法律责任与特征、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的法律责任、违反药品
监督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和违反特殊管理的药品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等细目。
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管理:医疗器械管理、保健食品管理和化妆品管理等细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