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筑林

11月|第三期上海装配式建筑施工专项能力实操培训招生通知

发布用户:2850786150 +收藏

发布时间:2017-11-02 12:02:10 已有53人浏览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 号)、苏建科【2017】43号文件要求,我国十年内装配式建筑将覆盖新建项目的 30%左右,是建造方式的一种改革,更是建筑业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个重要举措,明确了标准体系、设计、施工、装修、造价、监理、工程总承包、推广绿色建材、部品部件生产等八方面的要求,其中指出要大力推行人才队伍建设,人才队伍的建设还不太适应装配式建筑的发展需要。

为更好的培养装配式建筑技术人才建设,促进建筑行业新技术与实施,满足行业装配式建筑技术人才及施工实操人员的迫切需求,我单位经研究决定开展“装配式建筑实操”课程培训班,培训内容分为二个部分:理论、现场实操培训,同时面向学员实行统一考核、四部门权威机构发证(上海唯一率先面向全国学员颁发装配式施工专项能力证书)。


一、培训特色:

1、经典实操案例授课:针对装配式建筑工作流程“实战精讲班”的培训,本班邀请从事多年的装配式建筑工作的一线专家授课,采用案例模拟演练、现场互动相结合的全新教学模式。

2、亲临现场操作平台:为便于学员将理论与实践相融合,掌握实操技能及操作能力,亲临项目现场操作平台、项目工程师、技术人员现场指导教学、互动答疑。

3、课程结业权威发证:理论、实操课程结束,参加装配式施工专项能力鉴定中心实战考核,四部门联合发证。


二、培训对象:

施工企业现场专业技术人员、项目经理、施工操作人员等。

 

三、培训课时及教学实施安排:

  2+1+1模式:(32课时)

2天:理论专业培训(根据教材结合现场实际案例进行零基础理论知识讲解、互动答疑)

1天:构件厂及施工项目现场操作平台实际操作培训讲解+互动答疑

1天:指定考试地点参加统一考核(理论上机考+实操考核、各考核半天)


四、授课师资:

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高级总工程师、装配式结构施工教材编委等亲临授课。


五、授课课件资料:



                             

 六、课程大纲:


> 理论培训:1、装配式建筑概述;2、混凝土预制构件制作与储运;3、混凝土预制构件吊装技术;4、混凝土预制构件装配施工;5、装配式建筑施工质量管理;6、装配式建筑施工安全管理;7、装配式建筑绿色施工;8、装配式建筑工程实例;9、装配式建筑工程(国家标准); 10、工程项目生产进度控制管理;11、装配式建筑生产组织管理;12、施工劳动力管理;13.设备运行管理;14.安全管理;15.成本控制管理;16.装配式建筑物资采购管理


 >实训课程:1.施工安装前技术准备;2.施工安装前人员准备;3.进场预制构件检验与存放;4.场内水平运输设备;5.垂直起重设备及用具;6.竖向预制构件的现场施工;7.水平预制构件的现场施工;8.预制构件施工连接方法;9.预制构件链接件使用方法及优缺点;10、吊具安装、拆卸 ;11、预制混凝土构件装配实训;12、基层处理、就位、临时固定、校正 ;13、预制构件施工连接方法


七、培训形式及收费标准:

1、企业根据具体人员参培人数,可组织独立内训,培训报价为独立团培报价方案。

2、个人散报培训费:3000元(含理论培训费、现场实操培训费、答疑、教材、U盘电子版课件资料、理论上机考前密押资料等)、考核鉴定费:1500元(含实操鉴定费、证书费等)

备注说明:学员交通、住宿费自理。


八、权威四部门联合发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联合发证


九、证书样板:



      

十、考核形式:

(实操考核鉴定现场)  

(理论上机考核现场)

                                                             

十、第三期开课时间:

 2017年11月18日(周六)


十一、报名办理:

报名时间及材料:周一至周日;身份证、报名表

联系电话:13636580061    QQ: 250786156

联系人:张华


附:往届学员培训风采:


上一篇:2017年勘察设计报考时间

下一篇:2017年一级建造师阅卷正式开始,预计12月18日前完成

QQ咨询

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