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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县概况
新乡县,隶属于河南省新乡市,位于河南省北中部,太行山南麓,卫河上游。东与延津相连,西毗获嘉,南接原阳,北部与新乡市区的东、南、西三面相接。辖6镇1乡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176个行政村,常住人口339918人(2010年),县域面积375平方公里(2009年)。2009年,新乡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36.7亿元。
民国二年(1913年),改府、州、厅为道,新乡县属河南省豫北道,后又改为河北道。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新乡县属河南省第四行政区督察专员公署。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2月17日,新乡县城被日军侵.占,属日伪豫北道尹公署。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10月,中共建立新乡县抗日民主政府,属中共太行行署。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底,撤销新乡县抗日民主政府建制,并入辉县抗日民主政府。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国民党河南省政府下设12个行政区,国民党新乡县政府属第四行政区。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3月,中共建立新乡县人民民主政府,属中共太行行署五专区。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 8月20日,平原省人民政府建立。新乡县人民民主政府属平原省新乡专员公署。
1952年11月30 日,撤销平原省,新乡县属河南省新乡专员公署。
1959年4月23日,撤销新乡县建制并人新乡市,7月1日执行。
1961年8月24 日,恢复新乡县建制,9月1日执行,仍属新乡专员公署。
1983年9月,国务院批准新乡县划归新乡市。12月执行
一、新乡县电大招生专业及对象:
(一)本科专业(专升本):
法学(含行政执法方向)、学前教育(学前教师教育方向)、工商管理、市场营销、金融学、会计学、行政管理、小学教育、汉语言文学(含师范方向)、英语(教育方向、商务方向)、社会工作、机械制造、土木工程、物流管理、水利水电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护理学。
招收对象: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以上学历的在职人员和社会人士。
报名条件:1、专科毕业证原件(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同一A4纸上正反两面)。2、一张一寸彩色照片及注册建档费(120元)。
(二)专科专业:
文史类:法学、行政管理、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广告、人口与家庭、社会工作。
财经类:工商管理、金融、会计学、旅游、物流管理、物业管理、电子商务。
理工类:护理学、计算机网络技术、水利水电工程与管理、建筑施工与管理、工程造价管理、机械制造。
招收对象:具有高中、职高、技校、中专学历者。
报名条件:1、本人身份证和高中(技校或中专)毕业证复印件一份(同一A4纸上正反两面),2、一张一寸彩色照片及注册建档费(100元)。
新乡县电大招生电话:
电话:18039291109(同微信),QQ:1396101606。
报名办法:持报名所需资料直接到学校或校外学习中心(函授站)报名,或通过QQ微信直接网上报名
二、新乡县电大招生对象:
1.本科专业
(1)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相同或相近专业高等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者。
(2)本科护理学专业招生对象仅限于护理学专科毕业、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
2.专科专业
(1)招生对象为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试点专业招生对象为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的农村青年。
(2)护理学专业招生对象仅限于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专业对口并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
三、新乡县电大教学和考试:
(一)教学形式:学员工作学习两学不误,采用网络与面授辅导教学相结合的教学形式,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多方面的学习支持服务。
(二)考核方式灵活多样:每门课程成绩由平时成绩加期末考核成绩组成,其中平时成绩(平时成绩指每学期学生需要完成并提交4次练习作业和平时到课率情况)占20%-40%,期末考核有笔试(含开卷与闭卷)和大作业等多种形式。
四、新乡县电大毕业文凭及学位授予:
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取得相应学分,符合毕业要求的,由国家开放大学或与联办高校共同颁发国家承认、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授予学位标准的学生,可申请获得国家开放大学或合作高校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本科、专科专业zui短学习年限为两年半。
五、新乡县电大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计划有限,报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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