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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材料要求: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一份。(使用A3纸双面打印后填写;各单位应对申报人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明确签署内容是否真实和是否同意推荐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2、各专业中级技术职务申报名册一式一份。
3、《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主要业绩材料登记表》一式一份。
4、学历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5、任现职以来政治思想、业务工作总结一份。
6、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社保证明复印件一式一份。
8、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一式一份(直接晋升者除外)。
9、获奖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各一份。或将较多的须同时附成果清单。
其他人员可选择最能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和学识水平的论文、论著、学术报告、专业技术成果总结(非公开发表的也可)等,如系合作和集体完成的,应具体说明本人承担的内容和所起的作用。对实践性、操作性强的建筑施工专业、农业实用技术推广专业,可以专业技术成果总结替代论文要求。
11、单位综合推荐材料一式一份(包括任期内政治思想、工作态度、现学识水平、专业能力、工作业绩等),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名后加盖单位公章。
12、任现职以来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直接晋升者除外)一式一份。
13、提供近二年完成继续教育情况的登记证明。
报送材料时,上述各类证件均应由主管单位及县(市、区)职改办验证,并在复印件上加盖鲜章后方为有效。业绩材料应与所报专业一致,评审表的内容不得随意涂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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