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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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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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介绍
广西大学法学院
2010年全日制自考助学班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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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学是国家 “211工程”项目建设学校,即中国21世纪100所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
法学院法学专业是省(区)级重点建设学科、自治区高校重点学科、广西大学“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
广西大学法学院的前身是1942年成立的文法学院法律系。法学院现有教职工40人,专任教师35人,其中教授12人(博士生导师1人)、副教授13人。教
法学院已形成以研究生教育为龙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为主体,成人学历教育、全日制自考助学为两翼的完整的法学教育体系。学院拥有民商法学、法学理论、宪法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国际法学、诉讼法学、环境法学及法律硕士等9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并举办在职研究生班,承担了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广西)法律、律师、经济法学专业的主考任务。学院形成了以教学名师、博士生导师
法学院特别注重对学生三个“一”素质 (即“一颗公心”、“一支硬笔”和“一张铁嘴”)的培养,狠抓学风、教风建设,扎扎实实提高教学质量。课程辅导耐心细致,效果良好。通过学习,学生的综合素质得以显著提高,竞争力大大增强。同时,院党委积极在广大学生(包括自考助学班和成人学历班学生)中培养和发展党员,使学生不仅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而且具有优良的政治素质。
“全日制自考助学班”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殊形式,由具有举办自考助学资格的本科普通高等学校举办,按照全日制普通专、本科生的培养模式组织教学管理活动,使考生在大学教师的教授、辅导下,系统地学习各门课程,同时根据专业要求进行技能实践和学习,可以使考生提高学习效率和提高考试的合格率,比较顺利地获得国家认可的自考专、本科文凭。毕业生的学历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国家认可。本科生毕业时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获得相应的学位。
学历与就业双目标培养方案:大学本科文凭 + 法律职业资格
全盘计划专业学习与毕业后的就业问题,组织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著名司法考试培训——北京新起点司法考试培训,帮助学生在毕业的同时即具备参加全国司法考试的能力,尽快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广西大学法学院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科和本科)、律师(专科和本科)、经济法学(专科)等专业在广西的主考单位。开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班21年来,学院已形成了一整套规范、严格的管理制度。学院拥有一支管理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高水平的教学、管理队伍,对学生严格管理,高标准要求。全日制自考助学班教学计划中,有三分之一左右的课程按照我校普通高等教育或成人高等教育的形式组织教学与考试(此类课程称为自学考试与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形式的“沟通课程”),三分之二左右的课程按照自学考试大纲组织教学并参加高等教育自学统一考试。考试未合格的课程,可以补考。
招生专业及课程设置:
1、专业 |
法律(专科) |
法律(高中起点本科) |
法律(本科段) |
法律(独立本科段) |
2、类别 |
专科(二年) |
高中起点本科(四年) |
法学类专业专科起点本科(二年) |
非法学类专业专科起点本科(二年) |
3、录取 |
免试入学 |
免试入学 |
免试入学 |
免试入学 |
4、学费 |
2750元/年 |
2750元/年(第三、四年为2800元/年) |
2800元/年 |
2800元/年 |
5、课程 计划 |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大学语文、法理学、宪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经济法概论、民法学、中国法制史、行政法学、国际法、刑事诉讼法学、刑法学(共13科) |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大学语文、法理学、宪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经济法概论、民法学、中国法制史、行政法学、国际法、刑事诉讼法学、刑法学、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英语(二)、知识产权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国际私法、公证与律师制度、外国法制史、婚姻家庭法、劳动法、公司法、合同法、国际经济法概论、法律文书写作、房地产法或中国法律思想史(共28科) 说明:不选考英语(二)的考生,须加考3门课程(证据法学、西方法律思想史、金融法)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英语(二)、知识产权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国际私法、公证与律师制度、外国法制史、婚姻家庭法、劳动法、公司法、合同法、国际经济法概论、法律文书写作、房地产法或中国法律思想史(共15科) 说明:①限法学类专业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层次毕业生和在校生报读;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可免考3门课程;③不选考英语(二)的,须加考3门课程(证据法学、西方法律思想史、金融法)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英语(二)、中国法制史、知识产权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合同法、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经济法概论、刑法学、国际经济法概论、国际法、国际私法、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学、法理学、宪法学(共18科) 说明:①限非法学类专业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层次毕业生和在校生报读; 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3门课程; ③不选考英语(二)的,须加考3门课程(证据法学、劳动法、公司法) |
(说明:司法考试培训费按我院在校生标准1280元/人一次性收取。)
报名注册:
(1)报读条件: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生及同等学力的初中毕业生可报读高中起点专科、本科;法学类专业专科、高职毕业生及尚未毕业的在校生均可以报读法律(本科段);非法学类专业专科、高职毕业生及尚未毕业的在校生均可报读法律(独立本科段)。
(2)报名入学:
9月18日报到注册,按教学计划上课。
南宁市大学东路100号(邮编:530004) 广西大学法学院继续教育办公室(210室)
进学院 走成才之路
报读法律专业是您较佳的投资和选择
从市场经济的要求和人才竞争日益激烈的趋势来看,自费接受高等教育是较佳的投资。报读法律专业不仅可以提高自身素质,增强竞争力,而且可以带来较多的人生转机和丰厚的回报。首先,法律专业人才既可以受聘于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律事务工作,或经考试取得企业法律顾问资格担任法律顾问,也可以经考试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国家公务员资格,从事法官、检察官、律师、警官等受人尊敬的职业,就业机会多。其次,从事法律职业,可以得到优厚的待遇和丰厚的经济回报。第三,就读法律专业可以尽快提高个人的素质和修养。据专家预测,法律方面的职业是未来十大热门职业之一,律师业被称为“朝阳”职业。
在高考填报志愿权威指导用书2006版《中国大学指南》高校一级学科办学水平评估排行中,广西大学法学专业整体水平全国排名第22位。目前,广西大学法学院拥有8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已形成了面向社会广大有志之士的专科—本科—研究生的完整的培养法律人才的教育体系,这就意味着:从就读法律专业的那天起,你就有机会成为高层次法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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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介绍
学校人气度:10821
2011-02-24
共1个
法学院
法学院简介
广西大学创办于1928年,是一所历史悠久的地方综合性教学研究型大学,法学院是广西大学的主要学院之一,其前身是1942年成立的广西大学文法学院法律系,1953年在全国高校院系调整中停办,1983年恢复重建,1997年成立广西大学法学院。著名民法学家、博士生导师
目前,法学院已形成以硕士研究生教育为龙头,全日制本科教育为主体,成人系列本科教育、专科教育为两翼的完整的法学教育体系;设法学本科专业;拥有法学理论、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国际法学、诉讼法学、环境法学等8个硕士点及研究生班。另外还承担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广西)法律、律师、经济法学专业的主考任务。法学院业已发展成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法学科学研究基地、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和法制决策咨询基地。
法学专业是自治区重点建设学科、自治区高校重点学科、广西大学“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教学改革与专业建设取得突出成绩,以教学管理改革为内容的课题《以人为本,制度为先――地方大学法学院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获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四届教学成果一等奖,以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内容的课题《一般院校法学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问题研究与实践》获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五届教学成果一等奖。
现有各类在校学生2469人,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64人,本科生500人,在职研究生95人,自学助考班和成教生1810人。本科学生综合素质和竞争能力全面提升,已能与全国知名法学院校同台竞争。英语四级连续多年名列广西高校第几;在2004年和2005年JESSUP国际法模拟法庭中国赛区选拔赛 中,法学院代表队力战群雄,分别取得大赛第十四名和第十名的佳绩。
法学院现有教职工40人,专任教师35人,其中教授9人(博士生导师1人)、副教授16人。已获得博士学位14人,正在攻读博士学位4人,具有副高职称以上的教师占教师总数7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含在读)的占教师总数51%,具有硕士学位以上的教师占教师总数83%,形成了一支职称、学历、年龄和学缘结构合理的以中青年教师为主体的教师队伍。其中1人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1人被评为教学名师,1人被评为全国教师,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人入选广西“十百千人才”工程,2人列入广西高校百名中青年学科带头人资助计划,3人被授予广西“杰出法学家”称号。法学院教师积极参与地方法制建设,在自己岗位上做出了应有贡献,其中12人受聘为自治区人大、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纪委等单位的立法咨询专家、法律咨询专家和政策与决策咨询专家,为自治区人大、政法委等领导干部做法制报告120余次,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
自1983年以来,法学院教师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光明日报》等报刊上发表论文428篇,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46项,教学研究成果奖6项,承担、省部级以及国际合作科研课题38项。其中
法学院现拥有4300平方米的教学办公大楼、下设东盟法研究中心、人权与地方法制研究中心、财产法研究中心、金融法研究中心、刑事司法研究中心、环境法研究中心以及法学理论、刑法、民商法、经济法、国际法教研室、法律实践教研室;设有专业资料室、电子阅览室、模拟法庭等教学辅助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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