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名称 ( 国际代码 ) :长沙医学院( 10823 )
二、学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雷锋大道
三、办学类型:长沙医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民办医学本科院校(二本)。
四、录取规则:
1. 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坚持 " 公平、公开、公正、择优 " 的录取原则,优先录取第几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择优录取非第几志愿考生。
2. 提档比例:我校所有批次的投档比例一般都控制在 1 : 1.2 左右。
3. 外语语种:不限
4. 艺体特长生凡高考成绩达到我校较低控制线,将优先录取。
5. 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 意见》(教字 [2003]3 号)。
6. 男女生比例:不限
7. 高考附加分:我校原则上同意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原则。
8.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尽量满足考生第几志愿第几专业,确定其录取专业。
五、根据湖南省物价局相关文件规定,我校 2011 年新生收费标准如下:
1. 统招本科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全科医学方向)、临床医学(美容方向)、临床医学(医学影像方向)、临床医学(麻醉学方向)、中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药学、药物制剂、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学、生物技术等 13 个专业 14500 元 / 年 / 生;针灸推拿学、护理学 2 个专业 12800 元 / 年 / 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英语 2 个专业 12000 元 / 年 / 生;工商管理、市场营销 2 个专业 11000 元 / 年 / 生。
2. 统招专科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技术、药学、中医学、医学影像技术 5 个专业 9200 元 / 年 / 生;护理、针灸推拿 2 个专业 9000 元 / 年 / 生。
3. 住宿费:
( 1 ) 1200 元 / 年 / 生(普通公寓式住宿,水电超量后费用自理);
( 2 ) 1600 元 / 年 / 生(空调公寓式住宿,水电超量后费用自理)。
4. 书籍费、工作服、听诊器等代收费用按实收取。
六、录取结果公布:按教育部和各省市统一规定的形式公布。
七、奖学金制度:品学兼优者可获得 " 国家奖学金 "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 " 国家助学金 " 、
" 新长城自强助学金 " 、 " 湖南省特困大学生奖学金 " 、 " 长沙医学院奖、助学金 " 等奖励,并积极组织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八、毕业证书及其他证件:
1. 国家统招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经教育部电子注册,按国家规定颁发长沙医学院本、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并可网上查询;本科学生符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医学类可按国家政策报考相应资格证。如: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资格证等。
2. 同时可通过考试获得: a. 国家英语等级证书; b. 国家计算机等级证书; c. 保健按摩师、美容师、医药商品购销员、中药商品购销员、营养师、育婴师、心理咨询师、驾驶执照等。
3. 学校根据政策奖励学生 ,并颁发、省级、校级荣誉证书。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13803923647 qq385430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