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2012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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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05-31 已有2593人浏览报名

课程介绍

考试指南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部门,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3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1月5日 上午 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 2:00- 4: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二、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1、大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2、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4、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5、获博士学位;
  6、获大专层次专业证书,从事专业工作满七年。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1、具有高中(含中专)以上学历;
  2、获中专层次专业证书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三)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
  (四)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提交身份证明、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五)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之和,其截止时间为2011年底。

  三、考场设置
  本次考试在省直考区(沈阳)和各市考区均设考场。报名时选择省直考区的报考人员,由省人事考试局在省直考区(沈阳)组织考试;报名时选择各市考区的报考人员,由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在当地组织考试。

  四、报名时间、办法
  参加我省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须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lnrsks.com,下同)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6月9日-7月4日,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办法
  1、个人信息填报及照片上传
  (1)报考人员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快捷按钮进入报名系统报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按规定的流程和要求提交个人真实、准确的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照片。照片要求为单色背景,正面、免冠二寸近期证件照,照片存储为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与报名系统上提供的照片样例大小相近)。
  (2)上传的照片将在发放“成绩通知书”时作参照,报考人员须按规定上传照片。
  (3)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正确选择考区。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应选择省直考区,其他报考人员均按属地化管理原则,选择居住(或单位)所在市为报考考区。
  2、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按属地化原则进行。各市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所在市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驻沈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
  (2)报考人员须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及时下载打印带有本人照片的《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持报名表、学历证书、身份证等材料,到相应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5日。
  3、现场报名确认
  (1)报考人员应在资格审查合格后,将《报名表》交省或市人事考试部门留存。省或市人事考试部门在网上报名操作系统办理报名确认。
  (2)省或市人事考试部门在办理报名确认时应对报考人员的照片进行审核。若照片不合格,报考人员须重新上传照片。
  4、网上缴费
  (1)报名确认完成后,报考人员须通过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缴纳考试费用。网上支付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请报考人员按网上规定步骤操作进行缴费,网上缴费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6日。
  (2)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后,须及早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本人的交费状态是否为“已交费”,如果显示其它状态,请及时与省人事考试局联系。
  (3)报考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5、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于2011年10月20日-11月5日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军人可持军官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报名咨询
  报考人员可向当地考区人事考试部门咨询报名有关事宜。各考区人事考试部门的具体办公地址及考务咨询电话见附件1。

  五、收费
  (一)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辽价函[2010]29号文件规定,考务费为每科50元。
  (二)需要收据报销的考生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到所报考考区的人事考试部门领取。
  (三)省人事考试局将在考试报名结束后,向各市人事考试部门拨付相应的考试费用。

  六、答题要求
  (一)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二)考试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七、成绩管理
  (一)2012年2月以后,在接到上级有关部门下发的合格标准文件后,《辽宁人事考试网》将发布查询考试成绩的时间及办法,请考生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成绩查询通知。
  (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为非滚动考试,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八、信息管理
  (一)考试信息统一使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
  (二)各市于2011年9月1日利用VPN加密通道接收本考区的报名数据,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场编排。
  (三)各市务必于2011年9月10日前将考场数据利用VPN加密通道上报省人事考试局。上报的考场数据中应包含考点名称、地址、咨询电话,其内容应与考点确定单(用于考场信息发布,见附件2)一致。

  九、试卷预订及取送
  (一)各市务必于2011年9月10日前完成试卷预订,将试卷预订单(见附件3)和考点确定单填写盖章,并将传真件及原件上报省人事考试局考务部,传真电话:024-23447331。上报的考点确定单和试卷预订单须为打印件(考点确定单和试卷预订单电子版在上报考场数据时一并上报)。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省今年实行由印刷厂按考区分装试卷,请各市按下列要求办理:
  1、试卷预订单为打印件,一式两份上报(省考试局及印刷厂各一份)。单位名称要注明省份,例:辽宁省鞍山市 人事考试中心,并加盖公章。
  2、按附件3试卷预订单的格式填报数字,不得改动或自行设计试卷预订单格式,以免发生错误。
  3、考点确定单中考点的各项信息须与考场数据中的考点信息完全一致。
  (二)各市应于11月3日派专人(2人以上)、专车到省人事考试局领取试卷,11月7日派专人(2人以上)、专车将试卷、答题卡送回。

  十、考试参考教材征订
  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的征订与发行工作另行通知。

  十一、其他
  我省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局考务部负责。
  考务咨询电话:  024-23447330
  项目负责人电话:024-23447332
  考试成绩查询咨询电话:024-23447327
  证书领取咨询电话:024-23447335
  
    附件:
    1、全省人事考试部门办公地址和考务咨询电话
  2、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点确定单
  3、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试卷预订单
  附件:点击下载附件.rar

中级经济师考试大纲汇总

2011中级经济师考试大纲-农业经济与实务

2011中级经济师考试大纲-建筑经济与实务

2011中级经济师考试大纲-公路运输与实务

2011中级经济师考试大纲-工商管理与实务

2011中级经济师考试大纲-金融与实务

2011中级经济师考试大纲-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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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中级经济师考试大纲-货币与金融

2011中级经济师考试大纲-财政

2011中级经济师考试大纲-经济学基础

来源于:考试直通车www.examzt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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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经济师考试指南

 

经济师报考指南——考试简介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资格考试设置两个级别:经济专业初级资格、经济专业中级资格。参加考试并成绩合格者,获得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由人事部统一发放合格证书。

  1993年1月,人事部下发了《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 [1993]1号),决定在经济专业人员中实行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和部分专业主管部门负责,日常工作由设在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负责,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经济师报考指南——报名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者,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的经济员资格或1993年1月6日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的初级经济专业职务)。

  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取得第二学士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取得博士学位。

  已评聘非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可同相应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一样,按照以上第1款的规定,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经济师报考指南——报名时间

    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一般为4、5月份(以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

经济师报考指南——考试时间:2012年11月3日

经济师报考指南——考试科目 

    初级和中级均2个科目,具体是:《经济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与实务》。
  注: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调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的通知》(人办发[2002]18号)及有关文件精神,初、中级《专业知识和实务》科目均分为工商管理、农业、商业、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水路、公路、铁路、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房地产、旅游、建筑12个专业,其中运输分为水路、公路、铁路、民航4个子专业。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
  考试分两个半天进行,各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两个半小时。
  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均为84分: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科目名称

工商管理

01

工商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

农业

02

农业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商业

03

商业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财政税收

07

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

金融

09

金融专业知识与实务

保险

10

保险专业知识与实务

运输

水路

11

运输经济(水路)专业知识与实务

公路

12

运输经济(公路)专业知识与实务

铁路

13

运输经济(铁路)专业知识与实务

民航

14

运输经济(民航)专业知识与实务

人力资源管理

15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

邮电

16

邮电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房地产 

17

房地产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旅游

19

旅游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建筑

21

建筑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经济师报考指南——报名方法

    报考者由本人提出申请,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部队及直属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各地人事考试网在线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资格审查及网上缴费手续。(具体报名安排详见当年当地相关文件。)

  考试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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