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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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学价: ¥800 发布用户:403213306

发布时间:2017-07-13 已有39人浏览报名

课程介绍

 

    人力资源管理师指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从事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人力资源法务等工作的管理人员。人力资源管理师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中级)、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高级)、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技师)、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高级技师)。
   报考条件:
(一)、人力资源管理员  

1.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4.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二)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  

1、取得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2、具有硕士学历,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3、具有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4、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5、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以上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  
(三)、人力资源管理师  

1、取得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2、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4、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5、具有本专业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6、具有高中、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以上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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